中國華大基因透過產前檢測,蒐集全球孕婦DNA等資料,被外媒披露後,德國已針對此事展開調查,英國也要求華大基因9月前註冊旗下產前基因檢測產品,並受監管。對此,台灣學者、專家認為,政府應釐清華大基因是否蒐集國人DNA資料等疑慮,降低基因資訊、就醫紀錄流出風險。
華大基因2010年獲得中國國家開發銀行6億貸款,成為全球最大基因測序機構。路透指出,華大基因透過與共軍合作研發的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基因檢測(NIFTY),蒐集全球超過數百萬孕婦DNA、國籍、身高、體重、病史等資料,且疑似與共軍分享。
華大基因至少從2013宗就進入台灣,在台灣有超過一家公司代理NIFTY業務,其中一家代理公司到2015年市佔率達20%,2018年合作的醫院、診所、健康管理中心等超過300家;華大基因2017年也跟國內研究機構、癌醫中心等組成抗癌聯盟,破解乳癌基因。
基於人民資訊自主、保護個人資料與醫療紀錄的立場,律師黃帝穎對《大紀元時報》表示,衛福部有必要了解台灣的企業、醫事機構跟華大基因合作到甚麼程度,如果只是純粹技術合作,主導性在台灣方面,資訊沒有流出疑慮,風險就比較低。如果華大基因可掌握我方的基因與醫療紀錄等,恐涉及國家安全問題,必須了解或行政調查國人基因資訊、就醫紀錄有無流出風險,若存在風險就需採取對應措施。
台灣基進黨主席陳奕齊告訴《大紀元時報》,台灣過去對中共設防太少,中共對台灣資訊的滲透、竊取與掌控,對台灣的影響比西方更大,台灣的政府在這部份要特別敏感與小心,也該去了解台灣生技業者與華大基因合作,有沒有與華大基因分享基因資料庫。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主席曾建元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說,從保護國人私隱權、基因訊息自主權來看,政府應主動了解、釐清華大基因與台方合作,是否超乎法律及合約授權範圍的利用。基因資料是國家重大戰略情資,台灣人口才2300萬,透過基因資料做親戚關係交叉分析等,就可掌握台灣人主要基因特徵,如果中共未來發動生化攻擊,恐怕會很危險。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郭威中告訴《大紀元時報》,不會對與華大基因合作的相關產業進行了解或調查。除非他們的合約,合作過程違反《醫療法》或《藥事法》相關規定,例如:默默的蒐集、默默的處理當事人的檢體,然後當事人甚至合作的醫療機構都不知道;至於不屬於醫療範疇的學術性或科學性研究,在合理範圍、合乎法規之下,都可以進行。
郭威中也透露,之前是有接獲檢舉,疑似台北有一家生技公司幫產婦做胎兒篩檢時,有不當蒐集生物資料,但不清楚這家生技公司是否與華大基因有關,且有沒有外傳的違規行為還要經過行政調查,7月底已函請台北衛生局調查。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何叔安對《大紀元時報》說,調查中不便透露細節。
華大基因產前檢測 德國調查英國監管
據外媒報道,德國聯邦衛生部已對華大基因啟動相關調查,英國衛生單位也要求華大基因在9月前註冊旗下一款產前基因檢測產品,華大基因的產品進入英國市場前必須受到監管。華大基因聲明稱,從中國境外產前測試蒐集的女性DNA數據,存在香港華大基因實驗室,而不是中國的基因庫。
黃帝穎指出,來自獨裁中國的中資公司、機構蒐集孕婦、胎兒個人資訊,涉及敏感基因或其他生物特徵、醫療紀錄等,是非常嚴肅的課題,對民主國家而言不單是個人資料保護,還有國家安全問題。
黃帝穎說,當德國等民主國家公民的基因資訊、醫療紀錄等被華大基因掌握,這是不是正常商業行為?或可不可能涉及危害民主機制、國家安全?理所當然會引起德國衛生部關注,因為德國是歐洲推行防衛性民主的主要國家,曾有過納粹利用民主選舉選出納粹政府,到最後摧毀民主的慘痛經驗。民主防衛機制的建構是保護民主不被獨裁國家滲透,所以歐美國家特別關心中共滲透。
陳奕齊表示,過去大家把中國當成平常、一般民主國家對待,忘了中國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國家,包括蒐集很多資料、大數據,最終目標就是遂行稱霸世界的目的。任何可以武器化的東西,中共都會拿來當武器,且中國是沒有倫理道德約束的國家,西方民主國家要小心。
曾建元提到,中國華大基因在德國的行為,顯然德國的受試者並不知道他們的基因資訊被人拿去做檢測範圍以外的用途。在醫療倫理領域當中知情同意權非常重要,生物資訊、基因資訊的使用,都必須得到當事人同意授權,但華大基因並沒有落實,才會引起爭議。
曾建元表示,中國廠商的行為有文化上的慣性,如用商業間諜或不正當、不公平的競爭手段,獲取相關專利或獲取營業秘密、個人資料信息,而中國政府也涉嫌重大,變相鼓勵廠商進行不正當的競爭行為,縮短中國跟其它國家科技發展的落差。必須從根本教育、國家意識形態翻轉,才能遏止中國廠商在國際間惡名昭彰的行為。
華大基因子公司涉維族滅絕 遭美國制裁
華大基因子公司新疆絲路華大基因、北京六合華大基因,被美國商務部制裁,因為這兩家子公司強制採集、分析新疆維吾爾族與其他穆斯林族的生物特徵、基因。
黃帝穎指出,華大基因採取維吾爾族或特殊種族基因分析,涉及世界關注的血棉花、維族種族滅絕等,所以美國商務部把它列入禁止或關注清單,台灣政府也應該採取相關措施或行政調查跟國際接軌。而更加周延立法保護敏感科技、敏感資訊,是有必要性,不過,現階段《個人資料保護法》、醫療法規等,已足夠讓衛福部等行政機關啟動行政調查或採取相關措施。
陳奕齊說,華大基因就是種族滅絕幫兇,只是台灣對這些事情比較不敏感,台灣一直說要用價值跟國際交往,在這過程應該展現台灣的價值,他也認為,應該跟進美國制裁華大基因。
曾建元表示,對個人生物訊息自主權的侵害就是侵犯人權,基因保護有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國際規範,國內應該推動這方面的立法,不要讓侵犯人權、倫理爭議大的商品、藥品或疫苗等進入台灣。醫學倫理第一個原則就是不傷害別人,像中國用強製手段採集個人、民族的基因資料,光是強制行為就已經傷害人權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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