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高官早前被揭露曾出席飯局違反「限聚令」,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3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稱事件應到此為止,她與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一致認為不須進一步調查。民主黨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不滿林鄭「律己以寬、待人以嚴」。

林鄭月娥今表示,3人已經繳交定額罰款,承擔了法律責任,不會有其它跟進。她又稱,受制於定額罰款的行為,包括違例泊車,亂拋垃圾,不需要向公務員事務局和直屬上司申報。「相信17萬公務員或許間中都會犯下《交通條例》,或者畀人派下牛肉乾(定額罰款通知書)」。

林鄭說,3人是應邀出席在「私人地方」舉辦的社交聚會,他們亦已經發出聲明承認自己有疏忽,敏感度不足。林鄭表示,她和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一致認為」3名涉事高官不涉及其它違規行為,又稱他們已經付出法律以外的其他代價,事件應到此為止。

對於林鄭稱警方執法以嚴,一視同仁。有記者問同樣是接受款待,為何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事件要有獨立調查委員會,質問《官員守則》、《公員守則》、《防貪條例》是否形同虛設。林鄭無正面回應問題,指事件是有人向警方舉報有刑事罪行,涉及的人可能在有關場合出現。她強調3名高官不是警方刑事調查對象。

被問到可否保證席間沒有其他女子陪伴3名官員,或有中央駐港人員出席,林鄭亦沒有正面回應,僅表示「唔能夠按你的要求確保呢樣、確保嗰樣」。

袁海文不滿林鄭「律己以寬、待人以嚴」

袁海文批評林鄭月娥的言論是護短,認為如果3人真的沒有其它過錯,為何要怕獨立調查?保安局副局長是違反了《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5.1條「主要官員須避免令人懷疑他們不誠實、不公正或有利益衝突」,現時公眾的疑慮完全沒有得到合理的回應和跟進。他又說,李家超是當時的保安局局長,有監督責任,事件如涉及公務,他也需負上責任。袁海文質疑,李家是否近日事件被揭露後才知悉,為何過往完全不作為、不主動交代?

袁海文又批評,林鄭月娥以定額罰款令比喻是「偷換慨念」。強調防疫工作理應是重中之重,質疑多位官員帶頭違規只繳罰款了事是否公平。此外,當時香港出現多宗源頭不明個案,他們行為會否令公眾鬆懈?他強調,事件不只是防疫,更是公眾對官員「廉潔」的觀感,官員違例泊車公眾未至於覺得是「貪腐」,但官員被極奢華款待,則十分影響對官員「廉潔」的信任。政府若指「私人聚會」不用申報,是帶頭破壞「利益申報」和廉潔行事有關的指引

警方未公佈飯局價錢 劉進圖批「一般火鍋食材」說法

政府至今依然未有公佈3名高官接受款待的具體價錢。據了解,涉事的高級私人會所「隨緣匯」飯局每人收費最少2,380元,不計酒水。

前《明報》總編輯劉進圖今日在《明報》撰文,指公務員日常遵行的酬酢指引,晚飯開支一般每人每餐上限數百元。在冼錦華案中,終審法院形容一餐逾6,000元的6人晚飯已是「奢華晚宴」,批評保安局稱3高官晚宴吃的是「一般火鍋食材」的說法。

他更質疑:「這些保安高官出席飯局所謀求的人脈關係,到底是為了促進保安工作,還是為了自己退休後的事業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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