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港版國安法」帶來的人權問題,加拿大將自2月8日起開放香港人申請效期三年的工作許可簽證。

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事務部長孟迪西諾(Marco E. L. Mendicino)2月4日宣佈,加國將對港人開放有效期三年的工作許可簽證申請。獲取工作簽證的條件是:申請者必須在過去五年內獲取加拿大大專文憑或者學位,或目前持有等效之外國證書。大專文憑必須至少是兩年的文憑課程。

這項開放措施適用於目前暫時在加拿大居住的香港居民,包括:訪客、學生和工人,這些人可以在加拿大境內提出在線申請。工作許可證也適用於合格港人的配偶、伴侶以及受撫養子女。

加拿大政府還特別聲明這些條款適用於擁有BNO護照的香港居民。目前港府和中共都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及身份證件。

對於這項新政策,孟迪西諾表示:「150多年前,第一批香港居民來到加拿大,為加拿大的經濟、社會和政治生活做出了巨大貢獻。加拿大繼續與香港人民並肩作戰,並對『港版國安法』和那裏不斷惡化的人權狀況深表關切。」

加國政府去年曾提出的另兩項移民措施細節,目前尚未最後確定。聯邦政府稱,這兩項計劃的細節將在今年晚些時候宣佈。這兩項措施是:針對在加拿大獲得至少一年合格工作經驗,並符合語言和教育水平等標準的香港居民;針對那些從加拿大高等院校畢業的香港居民,他們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權。

更多詳細資料可前往加拿大政府官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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