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網上不斷有喊冤聲發出,包括民營企業、公司或個人。他們強行被辦案機關扣上莫須有的罪名,然後被法律程序被凍結資金、查封扣押財產。據知情人士透露:大陸一直存在通過司法罰款來充實地方財政、返還給辦案單位的潛規則。

大陸人權律師發出深刻憂慮:辦案搞錢或許只是打開潘朵拉魔盒的第一步,「洪水」氾濫之時,悔則晚矣。

一位匿名的大陸維權律師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到底執法者是在依法查處黑惡勢力、秉公辦事,還是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濫用公權、胡作非為、製造冤案,以此達到名利雙收的目的?

例如,張家界慈利縣一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張家界警方10月11日發佈的通告稱,該案發現武漢遠成公司及其相關人員涉嫌非法經營犯罪。

而遠成員工在社交媒體公開表示,由於喊冤無人理,公司員工公開了三段公安民警錄音,錄音中慈利縣鯉魚橋派出所所長劉鵬稱「辦案初衷就是為了搞點錢」,「解決問題就是錢嘛,我們生存,你們辦廠嘛」,錄音影片公開後引爆網絡。

遠成員工在網上公開發文表示,劉鵬和派出所指導員塗紹吾第一次直接開價5,000萬,並表示只要拿錢即可銷案。由於遠成公司拿不出,後來慈利公安不斷降價,直到後來塗紹吾明確說:「我們不是想搞人,我們只想把那800萬盤了。」

另一例,涉案超43億元的廣西特大傳銷案「玉林斑美拉」案。2020年8月4日,一審判決宣佈,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罪被判處徒刑12年到2年不等,並處罰款2.7億多元,沒收財產約7億元。

上述匿名律師透露,該案中被採取查扣凍措施的財產,除了嫌疑人的大宗財產,現金、理財、保險等等,甚至包括被告人購買的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商品房,相關的購房款已被退至公安的帳戶,被直接「沒收」了。

該律師表示,傳銷類案件,歷來有「司法機關不是辦案,而是撈財」之嫌。

清華大學刑法學教授張明楷在「人文清華」節目中,對司法罰沒款返還辦案單位的現象表示:「……辦案機關就有積極性,能夠沒收的儘可能沒收;不是犯罪的,儘可能變成犯罪去沒收。」

匿名律師表示,作為一名遵紀守法熱愛國家的公民,當你信仰的法律成為約束老百姓的工具和貪污腐敗的利器,到了那時,你完全預料不到哪一天自己會被強行成為犯罪份子,也不能保證自己不會成為任人宰割的魚肉,更不能保證你不是那上訪的冤民之一。

「你想起可以委託律師幫助你維護合法權益,然而律師不控握一絲公權力,如何能夠承受這生命之重?」#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