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少女與哥哥落街買文具,在街頭被黑警掀翻在地,四五個大男人壓到她身上,事後還要被控。對這件令人髮指的暴行,林鄭的回應居然是:市民有意見可以投訴。

少女未經世事,在動亂街頭被警察包圍,一時慌張走避,這本是很自然的反應,即使現場管制,警察要抓住她,最多不過是由一個女警捉住她手臂,就可以制止她了。

現場所見,少女被一個黑警從後追上,一把掀翻在地,以膝蓋頂著她身子,隨即旁邊四五個黑警一湧而上,將她整個人壓在地上。

任何人見到這種場面,都會怒髮衝冠,感覺這些穿了一身威武制服的香港警察,簡直就是一幫禽獸。

而林鄭的反應居然是:有意見可以投訴。

記者反應太差,否則應該即場反問:在她看來,警察如此暴力對付一個弱質纖纖的未成年少女,有甚麼法律依據?有沒有違反正常的規章,有沒有使用過度武力,有沒有人性?

林鄭應該交代:若警察不對少女施暴,會有甚麼惡果?會造成警察的人身傷亡?會使香港的社會秩序遭受破壞?

林鄭曾奢言她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她還有沒有為人母親起碼的憐憫之心?她的孩子是孩子,別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嗎?若她那兩個寶貝兒子被人壓到身下蹂躪,她又有甚麼感覺?她又有甚麼立場?她只會去投訴,不會嚴詞痛斥,追究法律責任?

身為一個特首,不但沒有保護弱小之心,甚至踐踏人性尊嚴的行為無動於衷,林鄭天性中一種涼薄本色,在這件事上充份暴露出來。

一個手上掌握了巨大政治權力的人,對人民的痛苦有如此涼薄的心態,難怪香港自她上台後就沒有平靜過。自去年反送中運動以來,警察在街頭對抗爭者施暴,多少人受傷,多少人死得不明不白,多少人被冤屈被栽贓,多少人遭遇不公平的法律懲處,所有這一切,都來源於林鄭一人天性的涼薄。

她有共產黨員的特質,共產黨殺人不眨眼,林鄭不遑多讓,她也有鐵血心腸,把人民的血肉之軀,鑄成她陞官發財的階梯。

難怪她的民調拾級而下,竟然有超過五成的香港人給她零分,這個記錄應該是香港有史以來,甚至世界歷史上有史以來的最低分。任何地方任何政客身上都沒有發生過,以後也很難有人能破她的紀錄。

中共就會豢養林鄭這樣的走狗。當年唐英年與梁振英爭特首,中共選了梁振英,因為梁比唐更有「狼性」。唐英年公子哥兒,從小嬌生慣養,立場遊移,性格軟弱。反之,梁振英出身屋村,在底層掙扎,在社會絞肉機內搏殺出來,一身冷酷膽氣,正與中共鎮壓香港人的用心不謀而合,因此梁振英就當選了。

輪到林鄭與曾俊華競選,林鄭天性中的涼薄自然得到中共賞識。曾俊華與民主派眉來眼去,人又佻脫機智,有點吊兒郎當,不是足以應付血雨腥風的人。相比之下,林鄭雖為港英培養的忠貞之士,但私慾強烈,心腸歹毒,正符合中共即將對香港人大開殺戒的要求,因此曾俊華落選,林鄭風光上任。

林鄭上任後,施政一再撞板,給中共造成了空前的大麻煩,以中共的習慣,應該老早就趕她下台,可惜今日官場之內,再也找不到一個像林鄭那般冷血而又好打得的人來擔此重任了,因此林鄭便得以待罪之身,勉強做下去。因為自覺對不起中共,她更加賣力,更投中共之所好,更對香港人無情,以報中共的「知遇之恩」。

林鄭知道她與香港人結下「樑子」(武俠小說語,即仇恨的意思)太深,不可能回頭,一不作二不休,索性豁出去幹到底。以她的強硬﹑涼薄,再加上中共支撐,她更加有恃無恐,非要把事情做絕才肯罷休。

這就是今日香港人的處境,這就是我們不得不抗爭下去的理由。除非香港人掌握自己的命運,否則我們永遠都要被壓制在林鄭的淫威之下,以後每個香港人都會像十二歲少女一樣,隨時有在街頭遭殃的機會。

天性涼薄,沒有退路,林鄭只有死撐下去,直到她被香港人清算為止。#

(文章轉自作者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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