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港人暱稱「快必」,6日被「國安處」上門拘捕,被控以「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名。他的保釋申請遭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拒絕。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慢必」)今日(9日)去荔枝角收押所探望譚得志,表示譚得志精神良好,並請他轉達對香港人的話:「唔好驚」(不要怕)。民主派人士今日(9日)召開記者會,聲援譚得志,一起高呼譚得志的口號:「想我收聲,我更大聲」。
陳志全:快必精神狀態良好 希望港人「唔好驚」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表示,港共用殖民地時期的惡法「發表煽動文字」控告快必,這條法例違反《基本法》、《憲法》以及《人權法》中的保障言論自由精神。他又指,法官在未審訊之間就拒絕保釋,讓快必開始坐「文字獄」,令人憤怒。當局用「國安處」人員拘捕快必,雖然不用「國安法」控告他,但是他的檔案由國安處人員處理,港共政府的意圖是想讓人害怕。
陳志全說,今日他去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快必,快必精神狀況良好。快必托他向香港人轉達三個字,希望大家「唔好驚」。
快必的「煽動」言論是數百萬香港人的訴求
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表示,控告快必的理由是他在街站說了三百餘次「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口號,這句口號是二百多萬香港人的訴求。「你不能囚禁、控告二百萬香港人,就找譚得志來祭旗,這不能接受!」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也表示,快必在街站說警方(在元朗)「721唔見人」是陳述事實,竟成為莫須有的罪名。他表示,對法律成為暴政打壓言論自由的工具深感憤怒。
譚凱邦:拒批保釋裁判官偏頗 將致信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
新民主同盟荃灣區議員譚凱邦表示,拒批快必保釋的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此前多次重判反修例人士,包括重判在抗爭現場與警方理論的社工劉家棟監禁1年,也曾判譚得志以10萬元保釋等。他形容,「明明清白的人,被誣告送上法庭,遇到一個親建制法官,被還押坐冤獄」。他表示,將向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致信投訴,要求親共「紅官」不可以再審理有關抗爭運動案件,捍衛香港僅餘的小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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