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01」消息,梁天琦擬委託律師申請「假釋」,爭取明年1月出獄,提早恢復「自由身」。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2016年旺角暴亂案,被控暴動罪並被判監6年,刑滿至2022年初。

根據保安局資料顯示,假釋分為兩類。監管下釋放和釋前就業,監管下釋放是指3年以上監禁刑期(終身監禁除外),服滿刑期的一半或20個月的囚犯,均有申請資格。申請人可在獲釋日期前6個月提出申請,假釋成功後仍受監管令規管。

據了解,梁天琦符合申請條件,加上在獄中行為良好,故正考慮申請。

但礙於梁天琦身份較敏感,一切都是未知。保安局發言人則回應,局方不評論個別個案。有律師則認為,監委員會主要考慮申請人會否重犯,政治背景不是考慮的因素。

監管令規定,若假釋人士打算離開香港或到外地定居,必須在離港前7日通知監管人員,若情況緊急,也必須在離港前取得監管人員的批准。返港後也需在抵港24小時內通知監管人員。

今年29歲的梁天琦畢業於港大哲學系,是香港本土派的核心人物,2016年初參加立法會新東的補選,口號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但高票敗選。在同年的旺角騷亂事件中因承認襲警,他在兩年後以「暴動罪」被判監6年,至今已服刑32個月。一般情況下,囚犯若在監禁期間行為良好,可獲減刑,最多可減三分之一刑期,即梁天琦最快明年1月可提早出獄。

現囚於石壁的梁天琦今年初被調往最高級別監倉(Cat. A),梁早前已決定不上訴,據曾經探訪梁天琦的人士向《蘋果》表示,梁天琦近期除了家人及律師,已不接受其他人探訪,並指梁早有申請「假釋」的意向:「我理解,梁天琦想儘快出來。」

由於曾有社運人士在假釋期間重犯或離港,故過去大半年幾乎沒有再批出同類的假釋申請,而「監管下釋囚委員會」每年有3個處理假釋申請的時機,若梁近期提出申請,或於今年10月就有結果。

至於誰能掌握個案的決定權?局方指,所有建議會呈交保安局局長審議,然後由行政長官根據條例授予的權力,作出提早釋放合資格囚犯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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