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西灣河青年周柏均中槍案今日(6月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大批市民到場聲援。控方指涉案開槍警全家受死亡威脅,申請匿名令獲准。辯方則指周柏均中槍事後切除了部份肝腎,兩名被告現仍需接受心理輔導。裁判官羅德泉把案押後至本月30日再審,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兩名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案件提堂期間,法庭內外有近百名市民到法庭旁聽,聲援兩名被告,其中包括陳日君樞機、立法會議員陳志全,還有身穿校服的學生選擇站在庭外大堂觀看視像直播。當兩名被告行出法庭時,旁聽人士紛紛站立拍掌,舉起「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手勢,有人高叫「沒有暴徒 只有暴政」的口號。陳日君樞機與兩名被告擁抱,以示支持。曾在做完手術後表示想吃樂天熊仔餅的第一被告周柏均,今日亦獲支持者送贈一大袋熊仔餅。他亦多次以手勢示意,婉拒支持者的傘陣保護。

據了解,辯方律師向法庭提出擔保申請,控方以案情嚴重為由反對擔保。控方在庭上呈上傳媒片段截圖,指案發當日警員A在清理路障時聽到有人大叫「唔好畀佢走(不要讓他走)」,其後有人手持長型棍狀逼近A。當A嘗試制服在逃人士時,第一被告靠近A,手部疑兩度向手槍方向作出「抓住嘅動作」,其他不知名人士緊箍著A。在「感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下」A開槍,被告周柏均中槍倒地,其後被告嘗試繞過救護車逃走。

辯方大律師黎建華反駁到,事件起源是A用手槍指向周柏均,以槍枝對住周柏均胸口,並用左手捉住他的頸項。雖然A自稱是受驚下作此舉,辯方卻質疑他並非正當執行職務,而周的動作,似乎是想撥開指向他的槍。辯方認為控方指控嚴重,希望裁判官不要單靠控方對片段的陳述判斷。

周柏均失右邊腎半個肝 站立需藉助枴杖

辯方又表示,當日周柏均被子彈打進接近脊椎位置,傷右肝及右腎,在深切治療部留醫經過手術切除了右腎及部份肝臟,現時不便長時間站立或行走,並因難以集中精神,一度影響成績。周柏均出庭時要用枴杖撐起站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特別允許他坐下聆訊,法庭人員拿出椅子,周柏均表示感謝法官。

另一被告胡子健在衝突中未受槍傷,但子彈擦過耳邊,感到耳鳴及頭暈,被捕時壓傷,亦有入院接受檢查。兩名被告均需接受心理輔導,二人沒有重犯及棄保潛逃的風險。

開槍警員頻收死亡威脅 申匿名及禁報道令獲批

控方稱,事發後案中警員及家人不斷收到死亡恐嚇,一家人活在恐懼之中。

警員A有兩名14歲及16歲的女兒,她們就讀的中學事發後3小時遭人包圍,她們因受驚需立即離校,現已退學。A全家個人資料被廣泛流傳,在事後收到恐嚇信件與銀行申請借貸、申請保險及捐贈器官的信件,令警員A一家需接受心理輔導。控方強調,自反修例運動起,有 1,752 名警員「被起底」,難保警員A將來不會收到同類型的攻擊,故向法庭申請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不論案中警員A做過甚麼,他的家人都是無辜,而今騷擾與死亡威脅已經禍及其妻子及兩名女兒。隨著案件進入審訊階段,很大可能出現新一輪攻擊,因此裁判官終批准控方兩項申請,以A代號取代警員姓名,禁止任何人包括媒體發佈與警員A及其妻、兩名女兒的姓名、照片、工作地點及學校等可以披露A身份的訊息。裁判官續指,如情況有改變,所有相關團體有權作出其他申請及修改。

兩被告最後獲准以原有的3,000元現金,另各自加上家人的5,000元擔保金保釋。二人在擔保期間須遵守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兩次、居於報稱地址,並且不得離港。

去年11月11日早上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有警員當日到西灣河處理時與現場人士發生衝突,並發生警員開槍情況。一青年遭警員以實彈槍傷後與另一青年當場被捕,兩人被控以「企圖搶劫」、「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中槍青年周柏均另被加控「企圖從合法羈押逃脫」。(案件編號:WKCC155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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