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國最高法院出台「有案必立」的新規定後,法輪功學員利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紛紛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提出對江澤民犯罪集團等,實施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等罪惡的控告,掀起了風起雲湧的訴江大潮。

據統計,已有超過20萬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元兇江澤民等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大陸明白真相的民眾也紛紛聲援法輪功學員反迫害,要求懲治迫害元兇江澤民。

在走入訴江大潮的法輪功學員中有為被迫害致死的親人訴江的,有身為政法系統、公檢法司系統、軍隊系統、政府機構、教育系統人員因自身遭受迫害而訴江的,有高學歷人才、高管、白領、老闆控告江澤民的。以下分別舉例概述。

接上文:中共軍隊公檢法司人員控告江澤民案例

政府機構人員參與訴江案例
原河北省政府官員王檀狀告江澤民

原河北省政府官員王檀和妻子李淑珍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在這場迫害中受到極大的傷害。2015年6月3日,王檀向最高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發動這場迫害的罪魁禍首江澤民,並收到送達短信回執。

王檀收到的回執。(明慧網)
王檀收到的回執。(明慧網)


2015年,王檀70歲,他有工學碩士學位,是冶金高級工程師,原任河北省冶金工業廳副廳長、河北省冶金工業辦公室主任。由於他堅持修煉法輪功,河北省在「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辦公室責任人的指示下(他當時聽審查小組成員說),2003年1月對他施行非法拘禁、抄家、關押時間達兩個多月。隨後在天津又對他進行非法審判,他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

在這期間,河北省對其做出非法行政開除處分的決定,斷絕他的經濟來源,連人人都享有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資格也被強行剝奪。他的老父親和老岳父精神上承受不住這巨大的打擊,在極度的惶恐不安中,老父親2005年病逝。老岳父腦中風被搶救過來,至今留下後遺症。

妻子李淑珍也因修煉法輪功,被強制綁架到洗腦班,導致血壓升高,高壓達240,多次昏厥。在此之前,她曾兩次去北京上訪、到天安門告訴人們真相,兩次被抓、毒打、非法關押,身體已經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王檀被綁架後,妻子到處找他,一年多後,才允許他們見面,她心中極度悲憤。家中老人生命垂危,需要她照顧,她由於受到長期迫害,身體已經極度虛弱,重病不起,幾年後被迫害離世了。

王檀在「控告書」中寫道:「我和無數的法輪功學員修煉的事實證明:法輪大法是正法,是一部真正的高德大法。修煉大法可以使群眾祛病健身,可以提升人的道德,也可以影響社會精神文明使之得以提高。」

他說,江澤民為了樹立個人的絕對權威,運用手中的權力,從1999年4月開始,以給中央領導幹部寫信、講話等方式(他也聽過內部傳達),對法輪功進行大肆誣衊,並下令在全國各級建立「610辦公室」,這是一個超越於法律之上的,類似「蓋世太保」的恐怖非法組織,專門用於鎮壓法輪功。

在江澤民的操縱下、指揮下進行了思想上、組織上、輿論上等各方面的充份準備後,1999年7月中共開始了全國範圍的對法輪功(法輪大法)和廣大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王檀在「控告書」中呼籲:將罪魁禍首江澤民繩之以法。

清官陷冤獄6年 原河南省副廳級幹部控告江澤民

原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副廳級)陳學升,是一位當今社會難得的清官,被人惡意舉報修煉法輪功,省紀委在給省委主要領導匯報時,說經過調查,這個幹部口碑很好,該領導說了一句:「好嗎?還煉法輪功?!」當局不敢公開以他修煉法輪功為由迫害,就構陷他所謂「受賄賂」判他6年徒刑。2015年6月13日,陳學升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陳學升1995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心律過速、高血壓、高血脂、胃神經痙攣、腰肌勞損等多種疾病迅速痊癒。當時他任周口市技術監督局局長,對作風廉政的建設他嚴格要求,不止一次地在大會上講:跑官、要官、買官的現象在單位必須杜絕,發現有這種現象的一律不予提拔。只要工作幹得好,該提拔的必定提拔。因而單位的風氣迅速好轉,他們局在河南省技術監督系統每年都被評為先進單位,1998年他被評為全國技術監督系統先進工作者。

2001年10月,任省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後,陳學升對自己的要求更加高了。每次到下面調研時,都先通知下去,要求不住高檔房間,不讓政府領導作陪,只吃工作餐,不帶禮品和地方土特產。迫害發生後,他遭非法判刑6年。

女兒遭迫害 四川巴中縣前紀委副書記控告江澤民

原四川省巴中縣紀委常務副書記彭克敬,是優秀公務員彭樺英的父親,今年84歲。彭克敬老人控告元兇江澤民的訴狀已於2015年6月16日分別由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簽收。

彭克敬老先生在《刑事控告書》中控告江澤民擔任中共總書記、軍委主席和國家主席期間濫用職權,設立非法組織「610」破壞法律,製造冤獄,迫害他的女兒彭樺英和其他善良民眾。

彭克敬在訴狀裏說,彭樺英修煉法輪功是信仰問題,信仰屬於意識形態範疇,思想是不能構成犯罪的。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信仰自由,第35條規定言論自由。彭樺英信仰並修煉法輪功是憲法所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體體現,是憲法賦予她的權利,任何個人或國家權力機關都沒有權力干涉她的信仰自由。真正破壞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罪魁禍首,恰恰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江澤民。

彭克敬請求最高檢察院對造成他女兒嚴重傷害的元兇江澤民提起公訴,繩之以法,要求對被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同時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作出的一切不公正的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依法恢復被害人名譽,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教育系統人員參與訴江案例
貴州大學女教師控告江澤民

貴州大學女教師趙躍,堅持按照法輪功的「真、善、忍」原則修煉,多次被迫害,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曾二次被非法勞教。2015年8月19日,趙躍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兇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依法對被控告人江澤民的侮辱誹謗罪、濫用職權罪及大規模非法關押、屠殺法輪功修煉者的犯罪行為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還法輪大法清白。

(待續)#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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