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好繼續變賣家裏的東西。到後來連天井壞了很久的鐵窗我也拆下來賣了。到賣無可賣,甚麼都吃光了,我就去偷巷口鐵閘的銅鎖和鐵鍊,賣掉,拿到的錢,也吃光了。我晚上悄悄再去偷附近人家放在門外的東西拿去賣。

這段偷東西的日子,令我常被警察抓去派出所。到後來附近有人不見了東西,警察就先來找我。有一天我被捉去派出所,正在幫他們寫「光榮之家」等那些紅揮春,相熟的警察叔叔對我說:

「阿D,你這樣偷東西度日不是辦法,不如我叫人介紹你去賣點東西,掙點錢好嗎?」

當然好。

原來他已跟賣黑市給抓回來相熟叫「老鼠」的叔叔講好了,讓他帶我去一個祕密的地方取貨,並且教我在戲院門口販賣。他還關照在那裏賣黑市的姪女照顧我。

賣的不外是打火機、打火石、南乳肉花生、花生糖等零食。都是裝好一包包與買家議好價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很鬼祟、很快捷成交的。一天掙一元幾毫,夠我們三個小孩吃了。

不過警察來抓要馬上逃跑,不幸給抓去充公了貨物,血本無歸,之後要捱上好幾天還錢給批發鬼頭,日子特別難過。

後來我學會了金蟬脫殼,見警察來抓,馬上將貨物藏到路邊不當眼的地方(我認為警察是知道我藏貨物的地方的,只是隻眼開、隻眼閉,放我一馬而已)。給抓了,去坐一回,就放出來。機會成本少了,日子好過了。

時勢坎坷,好日子注定不長久。日子艱難,鋌而走險是人之常情,愈來愈多人做黑市買賣。生意愈來愈差,批發鬼頭見來取貨的人多了,也將價錢抬高。我要掙些蠅頭小利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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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一天掙不到一分幾毫,我們三人就要捱餓了。我每天最少要掙到五、六毫買米,才夠我們三姊弟吃兩餐豬油撈飯。不用說還要買幾條青菜送飯了。

於是,我決定以薄利多銷來解困。別人賣一包打火石要三毫子賺頭,我賺一、兩毫子就賣。確保我每天掙到幾毫子買米回家填肚充飢。

薄利多銷真的奏效,我每天很快便將手上的貨物賣掉,讓我掙到我們賴以充飢的一元幾毫。

每天手上的貨物賣得快還有個好處,就是讓我避過了許多騷擾。我以為一招妙招以後就可高枕無憂了,到底年紀幼稚不知人間險惡。不久,其他賣黑市的大人發覺我這個細路在減價傾銷,令他們本來夠差的生意更差。

他們來找我晦氣,初時只是罵我,見罵我我仍不收斂,就追揍我。追揍我又怎樣?肚皮空空飢腸轆轆,被打、被揍我還是硬著頭皮要撐著做下去。

後來,幾個大人見我出現就夾手夾腳圍毆我,打到我頭破血流,連一直照顧我的「老鼠」的姪女也幫不上忙。我知道,我再做不下去了。

在黑市場的邊緣世界裏,此處不留人便再無留人處。七歲多的我,走進了死胡同,遇上了人生的絕境。 

毫無積蓄,又不知母親幾時放出來,掙不到錢,我們三姊弟只好捱餓。正在徬徨失措間,一位也是在那裏賣黑市的大嬸來通靈道我家找我,對我說:

「阿D,不要怕,我帶你去另外一處賺錢。」

她帶我去火車站見她大佬,從此我就在火車站幫旅客搬行李掙小費(當中我也試過賣其他東西)。媽媽勞改放了出來,我仍在做。因家裏需要我掙錢。直到我十二歲偷渡去香港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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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老婆送我們七歲的小兒到加拿大Minden(鎮),Ontario(安大略省)的夏令營「Onodaga」。這是他第一次離開媽媽一個人到一個陌生的地方跟陌生人相處。雖然這是他哥哥、姊姊小時候每年暑假都去的夏令營,而且完了,小孩子一般都依依不捨哭著離開的好地方。我還是非常擔心,到底他只有七歲。

小兒卻覺得自己一個人去camp(露營)好cool(酷)、好刺激。當他到了camp,counselor(輔導員)帶他到他住的地方,他問:

「Sir, do you've room service here?」(先生,你們這裏有客房服務嗎?)

Counselor啼笑皆非:「嚇,你以為這裏是五星級酒店嗎?」

小兒天真無邪的七歲令我想起自己七歲已歷盡滄桑。

人生多奇妙!有人相信千金難買少年苦,我不相信,我認為No pain no gain(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人生哲理只是老生常談的迷信。有幾個偉大人物童年是苦的?

Winston Churchill(溫斯頓‧丘吉爾)、Einstein(愛因斯坦)、Gandhi(甘地),甚至Bill Gates(比爾‧蓋茨)?不,他們都有家境不錯的童年。

No, experience doesn't make a man, but character does!(不,經驗不會讓男人成為男人,而是人品!)◇(節錄完)

——節錄自《人生不是名利場》/ 新經典文化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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