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築弱電專家、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徐永清被非法關押在江蘇洪澤湖監獄裏,長時間勞役使他身體嚴重受損。

明慧網報道,徐永清的家人會見他時,發現他有些駝背,行動遲緩、神情木訥,形容消瘦。經詢問得知,他近期腰部和頸部都出現問題,腰和脖子無力,頭抬不起來,要用手撐著才能抬起頭;人站不直,會見時,很艱難地才能直起來。

家人後來了解到,在獄中被關押的人員,從早上6點半幹活幹到晚上6點,中間吃飯時間只有10分鐘。強制勞動的時間已經超過8小時,超負荷的勞動嚴重損害著徐永清的身心。

家人十分擔心他的健康狀況,「為保障監獄服刑人員生命權和健康權不受侵犯,使其出獄時身體完好,不至於落下難以治癒的疾病和殘疾……」在3月22日,徐永清的辯護律師向洪澤湖監獄獄政科遞交了「病殘鑑定申請書」,請求獄方安排病殘鑑定。

徐永清現年54歲,因為修煉了法輪功,身心健康,不僅自己及家人受益,也節約了大筆醫藥費。他按照「真、善、忍」的修煉原則嚴格要求自己,待人真誠,樂於助人,辦事認真,且精通業務,每一個與他接觸的人都能感受到他正面的力量。在公司他深受同事與客戶的好評與尊重。

起訴公安部 被非法判刑

2016年8月22日,上海漕寶路地鐵站出現了誣衊法輪功的畫板,徐永清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到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市政府信訪辦反映情況,要求撤掉畫板。

他為此遭到非法抄家和綁架。之後,他對相關機構進行了控告。

在控告無果的情況下,徐永清決定從公安部發佈的「《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一文著手,澄清事實。

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發佈的《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本文中簡稱「取締」)公通字(2000)39 號文件中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 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這14種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

2016年12月,徐永清向公安部提出了「信息公開」的申請,問公安部「取締」一文是否被作廢,如作廢,請告知作廢時間等;若未被作廢,請公開「取締」信息,包括審批程序等。

在未收到公安部答覆的情況下,2017年5月,徐永清向北京二中院提出起訴,起訴公安部「行政不作為」。

2017年11月29日,徐永清被揚州市邗江區國保警察蔣步福帶領邗江區邗上派出所副所長王君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揚州市廟鎮看守所。

2018年1月5日,他被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非法批捕。4月20日,檢察院將案卷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警察捏造所謂補充材料;5月20日,案卷再次送到檢察院。7月初,檢察院把徐永清構陷到法院。

2018年9月18日上午,徐永清被揚州市邗江區法院非法庭審。

下午4點多,他被非法判刑2年、被罰款5,000元。徐永清依法向揚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中級法院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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