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亞共產黨歷史畫冊(一)」刊物被發現散播虛假和具誤導大眾的訊息,企圖歪曲事實為共產黨博取支持與同情,近期已被馬來西亞政府列為禁書。任何人進行印刷、進口、製作、複製、出版等或擁有此禁書,即屬犯法。一旦被定罪,將被判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馬來西亞內政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威(Dato'Seri Alwi Bin Hj. Ibrahim)於12月7日向媒體發佈文告,公佈「馬來亞共產黨歷史畫冊(一)」(Album Gambar Sejarah Parti Komunis Malaya(1))已被馬來西亞內政部列為禁書。馬來西亞內政部已在11月26日,針對「馬來亞共產黨歷史畫冊(一)」頒佈禁令P.U.(A)302。

馬來西亞內政部已在11月26日,針對「馬來亞共產黨歷史畫冊(一)」頒佈禁令P.U.(A)302。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公報網站文件截圖)
馬來西亞內政部已在11月26日,針對「馬來亞共產黨歷史畫冊(一)」頒佈禁令P.U.(A)302。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公報網站文件截圖)

馬來西亞內政部是根據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301法令)第7(1)條款頒佈此禁令。有關禁令規定,絕對禁止在馬來西亞進行印刷、進口、製作、複製、出版、出售、生產、傳播、發行或擁有此刊物。

拿督斯里阿威指出,該刊物被發禁止令,因為其內容可能損害公共秩序和安全,並且可能引起輿論恐慌。

馬共歷史畫冊被發現企圖歪曲事實

拿督斯里阿威透露,題為「馬來亞共產黨歷史畫冊(一)」的刊物,被發現企圖推動共產主義運動,散播虛假和具誤導大眾的訊息,包括一些內容指共產黨拚死鬥爭為國家爭取獨立,企圖歪曲事實為共產黨博取支持和同情。

因此,任何人無論出於任何目的進行印刷、進口、製作、複製、出版、出售、生產、傳播、發行或擁有此禁書,即屬犯法。一旦被定罪,將在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301法令)第8(2)條款下,被判監禁不超過3年或罰款不超過馬幣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拿督斯里阿威提醒大家,如果公眾發現仍有違反國家法律的出版物在市場上流通,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或上​​網向內政部執法和管制組投訴。

電話 +603-8886 8047

傳真+603-8889 1682

網址: http://moha.spab.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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