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的報告上周五(11月30日)公布,政府將因應當中建議修改多條法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改革目的是「革命性改變」樓宇大維修的過程與生態,形容現時市場的「肥豬肉太肥」被壞人壟斷,劣幣驅逐良幣,須「趕走壞人」。政府提出圍標刑事化,他稱會刑事「優先」,先判斷證據是否足以刑事檢控,若證據不充份,會採取民事程序。
林定國今日(1日)在商台節目表示,圍標問題一直存在,過去的改革太碎片化。宏福苑火災迫使當局更全面檢視每個環節。政府不會放過圍標,將大力打擊,認為罰款未必一定有最大阻嚇力,政府建議刑事檢控圍標最高監禁10年,罰款1,000萬元,或犯罪得益的3倍、違法期間每年度營業額的50%以最高者為準。他相信會增加阻嚇力,並指刑罰是參考《證券及期貨條例》,「相信最重要是要有監禁刑罰,比錢來得有阻嚇力」。即使循民事途徑,「一樣都有相當的懲處、罰款,唯一分別是不用坐牢而已,但你都要令他痛的」。當局期望明年4月通過修例。
至於「趕走壞人」,林表示是為令有誠信、正當的專業人士重新投入市場,要透過設立預審名單、「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等措施,協助業主作知情及真誠選擇,並確保承建商在維修期間顧及安全。當局亦會將相關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加強執法機關執法及蒐證權力,律政司則可在判刑階段,向法庭提供意見,包括有關案件對受害人及社會影響的資料,令法庭判罰符合大眾期望。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丘應樺在同一節目中表示,競委會目前正在跟進5宗圍標個案,涉及109幢物業及90間公司,今年3月亦已檢控6人及12間公司,涉共11個屋苑。他形容現時情況是存在不法份子壟斷市場,令正規投資者或建築商都不願意投標,「因為基本上都沒有機會。」
丘並說,市民懷疑有「圍標」行為,可向競委會、警方及廉署舉報。圍標刑事化後,將賦權競委會強制要求相關人士提交資料。當局計劃提高《競爭條例》相關民事責任制度的罰款至最高800萬元,並延長取消出任公司董事資格的時限至15年,目標明年4月通過修例。他希望一系列措施可以剔除壞份子,令正當商人重新投入市場,令「競爭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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