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專輯作家哈里斯和他的朋友在報攤上買份報紙,他的朋友禮貌地向報攤的老闆打招呼,老闆卻是冷淡地不回一句話,他的朋友便說:「這是甚麼態度?真是氣人!」哈里斯問:「我們繼續往前嗎……」
一位媽媽說:「我很不快樂,因為我孩子很不乖。」
一位太太說:「我很不快樂,因為我老公太忙碌於工作,沒時間陪我。」
一位職員說:「我很不快樂,因為我每天有做不完的工作。」
一位年輕人說:「我很不快樂,因為我剛才去買東西,商店老闆態度很差。」
以上這些人都是做了同樣的決定,就是把自己的情緒交給別人。
當我們把情緒交給別人時,你便會覺得自己是受害者,長時間如此,必定無法承受。對於現實層面無能為力,抱怨成為我們唯一的選擇,我們開始有意無意的怪罪別人,同時傳遞一個訊息:「我的痛苦都是你們害的,你們要為我的痛苦負責。」把自己交給了別人,不僅造成別人的困擾,也證明我們無法掌握自己的情緒,可憐到任人擺布……
在生活上渴望別人能帶給你快樂,那是不智的,這樣只會帶給別人壓力,使別人不敢接近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掌握自己,不被外在的人影響,也唯有如此,才能活得自然快樂。
與人相處應該是帶給別人快樂,而不是帶給別人壓力,人之常情總是喜歡與能冷靜思考、能掌握自己情緒,以及不會帶給別人壓力的人在一起。
萊斯曾說:「有人告訴我,我不應該祈禱別人對我的支持。因此我祈求智慧、指導、堅強的信念和帶給別人幸福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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