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觀察】陸媒為習當局抓捕江澤民造勢
文/伍彥旭
南韓前總統金泳三於當地時間11月22日凌晨逝世。當天,大陸新媒體澎湃新聞刊登了題為《前總統、親兒子都被抓,南韓已故前總統金泳三如何反腐?》的報道。
報道稱,金泳三上任後主導肅貪促廉鬥爭,致力於打擊貪腐等大動作,上任伊始即提出三大任務:消除腐敗、發展經濟、完善綱紀法規。
報道盤點金泳三拿下的落馬官員,並特別強調了「前總統、親兒子都被抓」,報道稱,「他執政期間,全斗煥、盧泰愚這樣的前總統級『大老虎』也因腐敗問題被送上法庭。1995年,南韓進行了轟動全國的『世紀大審判』。一審判決全斗煥死刑,判決盧泰愚22年有期徒刑,並分別追繳巨額罰款。」
澎湃新聞是得到習近平肯定的大陸新媒體,上述報道引用金泳三執政時審判南韓前總統全斗煥、盧泰愚的事例,為習近平當局抓捕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而進行輿論造勢的意味濃厚。
江澤民不但是中共官場上的「腐敗總教練」,而且其犯下的反人類罪駭人聽聞。當前,習近平當局抓捕和審判江澤民的時機已經成熟。
據明慧網報道,自2015年5月下旬開始,中國大陸民眾向中共最高檢和最高法實名控告江澤民非法迫害法輪功的數量已經接近20萬人次。
江澤民接受歷史審判的過程中,也伴隨著中國政局的大變動,即中共走向徹底解體,中國大陸向民主自由社會過渡。而南韓當年的民主化進程恰恰又為中國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參照。
2014年5月,紐約科學院院士、中國司法觀察小組成員郭羅基曾在外媒《大事件》上發表文章稱:在東亞,台灣的民主化是「元首啟動」,而南韓的民主化卻是「起訴元首」。二者均具有示範效應。
在詳細介紹了南韓由軍政府獨裁如何通過法庭審判形式走向現代民主之後,郭羅基稱,中國如果要是參照南韓模式的話,必須從江澤民頭上開刀,江澤民至少犯有五樁大罪。
江澤民的第一大罪是賣國,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第二大罪是鼓動資本家入黨,變「社會主義」為權貴資本主義,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第三大罪是鎮壓公民的組黨活動,涉嫌侵犯公民的民主權利;第四大罪是鎮壓法輪功和其他宗教團體,涉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第五大罪是兒孫們出入官場和商場,涉嫌為親友非法牟利。
自2015年以來,習近平當局持續圍剿江澤民家族,隨著上海「首虎」艾寶俊的落馬,江澤民老巢被攻破,江澤民被拋出已成為隨時有可能發生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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