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後23名省部級高官受審

 

【大紀元記者王韜棠報道】11月4日,「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及以上高官中,已有23人受審,16人被判刑。這16人中,有13人被認定的受賄金額均在1千萬元以上。

11月4日,中共官媒中新網報道,11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受賄案,李崇禧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同日,廣西桂林市中級法院對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受賄案進行公開開庭宣判。陽寶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報道稱,至此,中共「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及以上高官中,已有23人受審,16人被判刑。

就具體涉案金額而言,上述15人中,除了陳柏槐、陳安眾,其餘13人被認定的受賄金額均在1千萬元以上。

除了「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之外,周永康、李春城、蔣潔敏、陳柏槐、廖少華、王永春還涉及「濫用職權罪」。此外,周永康還犯下「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

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大」上台後,習陣營和江派展開生死博弈,習近平當局通過反腐清洗江派勢力,迄今已有上百名省部級以上高官(含軍級以上將領)落馬,這些大部份是江派人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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