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治罪 畫家被迫害致死 母親控告元兇江澤民

 


簫聲吉祥(艾欣作品/明慧網)

廣東省珠海市法輪功學員、知名畫家鄭艾欣女士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所謂「轉化」,被勞教所轉押洗腦班、洗腦班再轉押勞教所,連續洗腦迫害、關押近4年,之後,長年遭中共特務寸步不離、24小時電話監控,身心遭受巨大創傷,精神極度壓抑,與病魔抗爭多年後,於2012年9月1日,不幸英年早逝。


法輪功學員、知名畫家鄭艾欣女士(明慧網)

艾欣的母親楊煥英也慘遭中共迫害,僅僅因為信仰法輪功「真、善、忍」,楊煥英女士被迫害得家破人亡。近日,在女兒去世3週年祭日前,她對迫害元兇江澤民提起控告,控告江澤民對她和她女兒多年來的迫害以及對她的家庭和家人造成的深重傷害。

修煉法輪功 找到人生意義

鄭艾欣女士,1967年9月26日生,畫家,擅長油畫、書法、愛好古琴。1997年,曾參加廣東省第四十八回星河展,《花魂》艾欣油畫展。1998年5月,在朋友介紹下,開始修煉法輪功,她一看《轉法輪》就覺得很好,覺得找到了人生的意義、生命的價值,她並不是為祛病健身修煉法輪功的,但是3個月後,她腿上的風濕病不治而愈。


小認真(艾欣作品/明慧網)


明燈(艾欣作品/明慧網)

當時,她的母親楊煥英女士正在英國探親,半年時間裏病了3個月,艾欣得知後,給母親打了長途電話,向母親介紹、推薦法輪功,勸母親回國修煉法輪功。

1999年3月,楊煥英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患有腰腿痛、頸椎增生、乳腺增生、腰椎增生、痔瘡、背痛、頭痛、長期重感冒、嚴重的風濕關節炎,蹲下去起不來,還有婦科炎症等;長期受疾病纏繞,吃藥都不見效,生不如死;身體不好脾氣也不好,一遇到不順心的事就會罵人。修煉半年後,所有病痛不翼而飛,道德回升,不再罵人了。

楊煥英在控告書中寫道:「修煉法輪大法使我的人生觀變化很大:相信善惡有報是真理!知道了人存在的真正意義和存在的價值。自己平時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與人為善,做事處處考慮別人,做一個無論對任何社會都是有益的人。」

被非法勞教 身心慘遭迫害

據與艾欣一起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憶說,第一眼看到她,就驚訝於她的美麗與優雅的氣質,她溫柔很有涵養,令人過目不忘。然而,這麼一個美麗優雅的藝術家,在勞教所裏竟遭到中共流氓野蠻的摧殘。

在勞教所裏,由於不被「轉化」,艾欣被隔離,被夾控24小時看管,她不能跟大家一起從事集體活動,還曾被警察用高跟鞋打頭、關禁閉室(黑房子),不讓睡覺等。

艾欣的丈夫李正天先生雖然沒修煉法輪功,但是理解和尊重妻子的信仰。2003年,李先生參加在日本舉辦的世界博覽會中國館的創意設計,擊敗群雄一舉奪標。

2004年,他接受記者採訪時,提到他的身體不好,需要他的妻子回來照顧,並表示,他的妻子是個很好的女孩,只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共產黨就把她關進勞教所。

也許因為先生的關係,2004年4月,艾欣被從勞教所提前釋放回家。回家後,她精神壓抑,很少說話。她的母親楊煥英懷疑她被打過毒針,但是沒有直接證據。

遭嚴密監控 壓抑致病離世

出獄後的艾欣被嚴密監控,不能隨便出遠門,電話被24小時監聽。有一次,她準備回珠海,拉著行李箱,剛走出畫室的大門,就被截住不讓她出門。

中共流氓對她丈夫也有「三不」禁令:不准上電視、不准上報紙、不准出國,中共一方面利用他,一方面打壓他,由於中共監控的非常緊,她的丈夫也是非常壓抑,中共對她們的迫害已轉於無形之中。

艾欣的丈夫是畫家、音樂家、藝術家、哲學家,因此他們認識的人以上流社會人士居多,到她丈夫畫室來來往往的世界各地、全國各地美術界、影視界、傳媒界等方面的人很多。艾欣的善良美麗、才藝出眾,也吸引許多人慕名而去探望她。

2005年3月至2008年10月底,艾欣的母親連續2次被綁架關進勞教所迫害,由於對母親的牽掛、思念和環境的壓力,2009年,艾欣身體開始出現不適。

2011年,廣州大量抓捕法輪功學員,與艾欣感情很好的學員也被抓了,由於心情難過加上無形的壓力,艾欣的身體變得越來越差,2012年,終因子宮癌、尿結石、尿毒症等多種疾病不治仙逝,死於她丈夫的懷裏,年僅45歲。

他們夫婦曾不遺餘力地義賣捐畫,給災區人民、慈善機構捐贈,包括救助汶川地震的災民。直到逝世前一年,她救助了61位身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兒童。

她的葬禮上,來了很多親朋好友,每個人都對她的善行及英年早逝感到痛心與惋惜。

母屢遭關押迫害 劫後餘生痛失愛女

艾欣的母親楊煥英,廣東珠海市人,因修煉法輪功被綁架、非法關押8次,非法勞教2次,關洗腦班迫害6次,非法抄家4次,累計被關押迫害6、7年,被非法關押期間,還屢遭肉體折磨和精神虐待。

身心受虐 被強制勞役

2003年,楊女士在廣東省三水「法制」所,被強制洗腦迫害,不准睡覺。2005年,在珠海市第二看守所,每天被強制超長時間勞役,做膠花14到16個小時,折磨得楊女士的腰、腿痛得無法伸直。

2005年,在三水女子勞教所,楊女士被關進「黑房子」強迫洗腦,看誣蔑法輪功錄像,不准睡覺,每天強迫在烈日下暴曬3個小時,受盡了折磨,這種度日如年的日子長達5個多月。

2007年,楊女士在廣東三水女子勞教所法輪功專管大隊,不准睡覺,不轉化就體罰:從早上8點開始,站在一塊方磚大小的範圍內,直到凌晨2點鐘才讓睡2到3個小時,腳站腫了都不能動,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生活不能自理,身體消瘦變形。

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楊女士認為,她和女兒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被控告人江澤民為了達到其妄圖根除法輪功的目的,對法輪功信仰群體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國家恐怖主義滅絕政策,正是在它的策劃、指揮下,導致她們不斷遭受各種殘酷的迫害。

楊女士認為,江澤民對她們的迫害所犯下的主要罪行有:

1.違反了中國《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侵犯了公民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安全,通信自由以及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批評和建議的權利等。

2.違反了中國《刑法》,構成了故意殺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條),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八條),強迫勞動罪(第二百四十四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五條),侮辱、誹謗罪(第二百四十六條),刑訊逼供罪(第二百四十七條),虐待被監管人罪(第二百四十八條),侵犯通信自由罪(第二百五十二條),報復陷害罪(第二百五十四條),搶劫、搶奪罪(第二百六十三條、二百六十七條)、侵佔罪(第二百七十條)、毀壞財物罪(第二百七十五條),濫用職權罪(第三百九十七條),徇私枉法罪(第三百九十九條),迫害罪(第二百五十一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第三百條)等。

女兒離世,最痛心的莫過於母親,楊煥英女士在控告書的最後寫道:「本來我有一個幸福的家,有一個很愛我的丈夫,有四個孝順的兒女,有五個孫子、孫女可以共享晚年天倫之樂;但只因為我信仰『真善忍』,想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就被迫害到家破人亡。我的大女兒鄭艾欣是一個知名畫家,由於信仰『真善忍』,兩次被勞教,被迫害得了多種疾病不治而含冤離世。……這麼多年,(迫害)給我帶來的創傷真的難以撫平,為甚麼我今天要把它寫出來,因為我想把惡人的罪惡大曝光,如果人心還有公道在,法律還值得人們相信,那就請法官您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吧!」

──轉載自「明慧網」,內容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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