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啟動全面實名制 網聊可入罪

 

【2015年2月6日大紀元記者周仁報道】中國網民面臨更為嚴格的互聯網審查。中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信辦)2月4日規定,用微博、微信等上網的帳號名稱需在後臺實名註冊。最高法院同日公佈,網上聊天等言論和手機短訊可作呈堂證供,即日實施。坊間驚呼:中共進入「網絡恐怖時代」。

網信辦發佈的《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管理規定》被稱為「昵稱十條」,其中有一條提到了網上起昵稱的「九不准」。十條中最實質的條例在於,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要求上網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後註冊帳號,對外的帳號可用假名。

該條例適用於在中國境內註冊、使用和管理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

中共最高法院同日發佈最新的《民訴法司法解釋》規定,網絡聊天紀錄、網誌、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等可視為民事案件中的證據。這項規定即日起生效。

國內輿論界、學界多年來對電子資料究竟能否作為民事案件證據,一直有爭議。電子資料包括透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網上聊天紀錄、網誌、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媒介中的資訊。

香港《蘋果日報》以〈中共網路恐怖時代〉為題報道,指這項規定為治罪異見人士量身設法。網民批評說,「除了官員財產不必實名,中國甚麼都要實名制!」「實名制出臺,同時出臺網絡證據司法解釋,殺氣騰騰啊」。

《華爾街日報》評論說,新規定是共產黨加強控制網民的最新炮火。新規定如果被嚴格實施,可能向中國互聯網發出連鎖效應。

報道說,除了限制言論,實名註冊的要求可能將損害流行產品如騰訊QQ、百度的貼吧和微博。

中國互聯網公司不願意承擔追蹤數百萬用戶的運營和財務負擔,過去曾經抵制當局實名註冊系統的努力,但是分析家說中共必定會繼續推動這個系統。

中共近年來加強了對網絡輿論的管理,去年8月出臺了「微信十條」,要求個人微信公共帳號不得發佈或轉載時政類新聞,且須實施「後臺實名制」。今年1月網信辦公佈新規定,要求網路文學作品作者須實名註冊,責任編輯及出版單位也得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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