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針對香港食環署自去年4月中旬以來不斷干擾法輪功真相點,強行沒收真相點的橫幅及展板,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案件自上周四(3日)一連兩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完畢,待法院宣判。
案件4月4日進行第二天聆訊。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繼續前一天的陳述,他宣稱公眾地方是有限資源,如果許多人同時使用同一公眾地方集會,就會引起混亂,指食環署在取得律政署的法律意見後,決定改變政策,於2013年4月開始行使香港法例132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條對集會展示品採取行動。他又列舉多個政府勝訴的案例,宣稱言論自由必須受到適當限制。
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逐點反駁,說如因多人同時使用同一公眾地方集會而引起混亂,警察有足夠能力處理。如有人不遵守警察勸諭,警察有足夠權力執法。就展示要預先批准的問題,夏博義說,根據政府律師說法,一張橫幅也必須預先獲得批准,然而,現時49人集會也無須事先獲得批准,而一張橫幅所佔公眾地方明顯遠低於49人,因此要求一張橫幅也須事先獲得批准的做法並不合理。
夏博義續指,104A所稱的「招貼或海報」在法例該詮釋下涵蓋範圍極大,執法者不可對此條例作字面理解,否則有人在公眾地方僅攜帶寫上字的皮箱,官方也會造成對言論自由不合理的限制。由於政府無清晰界定,也沒有向公眾清楚說明執法的理據,因此政府在此案件的執法是非法的。
本案件由高等法院法官潘兆初主審,下午3時多審訊完畢。由於案件涉及很多重要問題,一般預料最快要到5月後才有宣判。◇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