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林心儀香港報道】18位聯署的學者,包括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羅致光、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他們提出「雙軌提名」方案,提名委員會除了直接提名參選人,還引入「公民推薦」作為法定程序,如果獲百分之二選民、相當於7萬人推薦,便可取得參選資格,推薦上限訂在10萬名選民。
公民推薦符合《基本法》
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方志恒強調提出方案的目的,「我們希望在基本法的框架底下,用盡裏面的空間爭取一個最民主,能實現不同政見人士參選的一個行政長官的普選方案。我們認為我們這個方案有一定的機會可以得到各方接受。」他說方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的法律框架,「包括《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要求行政長官候選人要由提名委員會所謂機構提名的要求,亦符合2007年全國人大關於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要參照選委會這個憲制要求。」
方案另一個優點是,有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元素及可以實現不同政見人士參選,他說:「我們建議維持過去五屆特首選舉都採納的一個百分之一的提名門檻。而根據2007年和2012年的行政長官的選舉經驗,這個提名門檻足以見到有不同黨派的主要人物都有機會參選。」
至於由公民推薦,還要過提名委員會一關,他們建議要入閘,始終要取得提委會八分之一提名,反對用全票制,方案建議提委會維持四大界別,認為可參照目前選委會,由1,200人組成,但將公司、團體票改為個人票,擴大選民基礎。至於投票就分兩輪,計算白票在內,候選人要得票五成以上才有效當選,如果第一輪沒有候選人當選,便進行第二輪投票決勝負。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此建議並沒有架空提委會權力,又令民意可在較早階段「加入」到提委會,使提名委員更恰當地行使提名權。
全票制違反民主的原則
多位學者皆強調反對全票制,張達明說:「這個是完全違反任何民主的原則。亦不會得到一個真正的普選。因為這樣必然容易讓提名委員會可以操控哪些人,它不喜歡就不讓他出來選。這個不會達致一個真正讓香港市民有真正選擇的普選。」
羅致光也說:「這個全票制明顯地是一個政治篩選。換言之這半數提名委員會就影響最後的提名結果,這不符合香港基本一個多元化社會的民情,能有多元化的候選人讓選民作出選擇。」
對於方案會否令提委會有壓力,羅致光認為,提名是提名委員之責,自然有其要承擔的壓力,「做民調都可以帶來政治壓力,難道你不准人家做民調嗎?所以政治壓力這說法我覺得不是一個我們很重要考慮的一點。」
學者團認為方案符合政治現實會被中央接受,學者團將來會約見政府、不同政黨,希望爭取支持他們的方案,凝聚共識,希望可在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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