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萬方報道】15日,北京首都機場「7‧20爆炸案」中的冤民冀中星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爆炸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很多人表示意外,社會各界憤憤不平,表達不滿。

家屬:廣東官方是禍首

15日上午,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的冤民冀中星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爆炸罪一審判決有期徒刑6年。

冀中星的律師劉曉原告訴本報記者,冀的家屬已委託上訴,如冀上訴,劉將繼續為其代理。

冀的哥哥冀中吉對本報記者表示,「我弟弟被判刑六年,我們家屬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我弟弟不是故意引爆炸彈,他是將炸彈右手轉左手時不小心引爆的。而且他一直在喊著,他手裏有炸彈,要大家離開,不要靠近。他自己不想傷害任何人,最後炸傷了自己。沒有傷害到別人。」

冀中吉表示,「這個悲劇最大的禍首是廣東治安隊那些打我弟弟致殘的人。廣東官方如果公正地處理這件事,將打人兇手依法處理,給我弟弟賠償,就不會發生後面的悲劇。廣東官方至今都沒有任何交代。」

律師:判6年徒刑出乎意料

冀的律師劉曉原在微博上表示,「冀中星被判六年有期徒刑,判決中竟然還稱是輕判,完全是出乎我的預料。之所以如此判決,也許是出於維穩目的吧。」

劉曉原對記者說:「如果判3年,以冀中星的重度殘廢,我們可以申請緩刑,現在是6年,就不能申請緩刑了。」

冀中星於2005年在廣東東莞開「摩的」時被治安大隊人員打傷導致癱,投訴無門,後在首都機場用鞭炮裏的火藥製造了炸彈,炸彈無意中引發,炸傷了左臂,導致左手截肢。

大陸民眾為冀中星鳴不平

冀中星被人打致癱後,得不到法律公正對待,生活陷於絕境,去機場以自殘的方式喚起官方關注,為此被判刑6年,大陸民眾為此憤憤不平:

魏小嘉說:「對於一個被打致殘的殘疾人,無奈下選擇此種極端方式為自己伸冤,也並未大面積傷及無辜,被判6年算從輕?那當年打他致殘的警察們該判多少年?爆炸案宣判如此效率,被打致殘卻遲遲得不到說法,中國的法律還真是公正啊!」

有律師表示,「一個致人傷殘的刑事案件都不能破案,還有何臉面判決被害人!冀中星既然要求人們遠離,就說明其主觀目的不是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安全,而是引起社會對其被致傷殘案件的注意,盡快破案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因此,冀中星的行為不符合犯罪構成的主觀條件。」

有民眾發帖質疑:「我現在最想知道的是:導致冀中星致殘的原因有結果了嗎?把一個殘疾人整進監獄獄方要對其怎麼進行管理?強姦四歲幼女,這種滅絕人性的傷害只判5年還不帶民事賠償,冀中星是讓誰受到傷害了要被判6年呢?肯請高人給解釋一下。」

有民眾感歎:「大法盲改成大法棍果然厲害,底層和良知想尋求司法公正的路全然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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