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一名男子去年停牌期間,酒後駕駛撞死一名過馬路的婆婆,再叫妻子到場頂包。兩人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6項控罪,分別被判監4年及6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是29歲姓楊男司機,和他27歲姓黃妻子,兩人早前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男被告另外承認5項罪名,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拒絕接受酒精呼氣測試、拒捕、停牌期間駕駛等。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表示,男被告案發時正停牌,卻在酒後蓄意和持續駕車,由尖東前往藍田,對同車乘客和沿路市民造成危險。被告慣性不理會安全規則,07至11年間已經有11次和駕駛相關的刑事紀錄,情況惡劣。被告6項控罪中,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入獄3年4個月。被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會導致調查錯誤及告錯人,但考慮到被告只是一時決定,並非有計劃去做及認罪,被判監8個月,分期執行。被告共被判禁4年,出獄後停牌6年,並需要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才讓他再考牌。

至於女被告明知是嚴重交通意外,都願意幫丈夫「頂包」,還接受酒精呼氣測試,考慮到被告認罪,監禁6個月。

辯方律早前求情時表示,被告在意外後深感後悔,兩名被告有一名兩歲大兒子,如果兩人一起入獄,兒子便沒有人照顧,希望不要判女被告入獄。但法官認為有其他親人可以代為照顧。

去年9月,正停牌的男被告飲酒後,通宵駕車回家,在藍田平田邨附近撞死一名婆婆,他致電妻子到場,向警員稱妻子才是司機。但有目擊者指證他說謊,找妻子頂包。警員聞到男被告身上有酒氣,但他拒絕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警方拘捕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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