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王量綜合報道】廣東省最近出台獎勵見義勇為的規定,按條例,從2013年1月1日起,廣東因見義勇為犧牲的將獲獎100萬元(人民幣,下同)。該規定受到一片非議之聲,民眾認為,政府借重金獎勵見義勇為,此舉扭曲人們的價值觀,並可能導致「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道德下滑 民眾籲見義勇為

整個中國大陸的道德淪喪一直令人憂慮,而2011年發生的廣東小悅悅事件,其折射出的人性冷漠更是令人驚駭。

2011年10月13日,廣東佛山兩歲小女孩悅悅遭肇事司機兩度碾壓後倒在血泊中,危險就在眼前。令人震驚的是,隨後從旁經過的18名路人都見死不救,漠視而過,直到第19名路人──一位拾荒的阿婆才將奄奄一息的悅悅抱起。小悅悅終因失去搶救時機而不治。

慘案發生後,全世界所有主流媒體都為路人的集體冷漠驚得「目瞪口呆」。事件震動了良知尚存的人們,輿論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對「冷血動物」的討伐和對大陸道德現狀的反思,民眾呼喚「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傳統道德的回歸,避免悲劇重演。

見義勇為犧牲獲獎100萬元

時隔一年多之後,中共官網新華網近日報道,廣東省人大最近表決通過了獎勵見義勇為的規定,報道稱:「2013年1月1日起,因見義勇為犧牲的將獲獎100萬元。」

廣東省人大法律委員會表示,提高最高獎勵額度到100萬元,有利於產生較好的社會效果,也體現對見義勇為行為的大力支持。

民眾:扭曲人們的價值觀

廣東省獎勵見義勇為的規定一出,網絡上非議聲一片。

許多人批評稱,對見義勇為者事後撫恤理所當然,而政府借重金獎勵見義勇為,此舉扭曲人們的價值觀。

「激揚微評」表示:義舉之人甘願、自由的犧牲個人利益。鼓勵施善本無可非議。然如果好事是在略施小惠下做出的,那麼美德豈不徒有虛名?金錢獎勵制度與個人獨立內在道德評判相悖,反成枷鎖。

民眾「Six_strong」認為:用重金去獎勵見義勇為,是對這種出於道義和良的行為的不尊重,是對高尚的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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