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曉晴新加坡報道】今年12月1日至7日,五名於去年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峰會前在新加坡一個風景點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地警方以莫須有的「破壞公物罪」和「唆使罪」控上初級法庭。為期5天的庭審中,警方多名證人的證詞相互矛盾,漏洞百出,曝光了新加坡當局所謂依照「公眾投訴」辦案是編造的謊言。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指這宗誣告案是新加坡政府為討好到星參加APEC峰會的中共頭目胡錦濤而精心策劃的抓捕迫害行動。

誣告案涉及的五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長期在新加坡魚尾獅(也稱濱海公園)風景點擺放真相展板,向遊客講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2009年APEC峰會前的10月5日上午,其中四名學員突遭早已埋伏該地點的警察襲擊,被強行帶往警署錄取「口供」,另一名學員被騙至警署拘捕。這五名學員的護照至今仍被扣留,其中三人的簽證已過期,學員崔女士還面臨被遣返的危險。

目前,法庭對此案審理過程已完畢,法官要求雙方律師於2011年1月7日呈交結案陳詞,隨後將進行判決。

警方砌詞「民眾投訴」 錯漏百出

5天的庭審中,作為控方的新加坡警方力圖刻意營造去年10月5日的抓捕行動並無事先策劃,完全根據「公眾的投訴」來辦案。

然而在整個庭審期間,警方所提供的唯一「第一報案人報告」,不僅無報案人全名和聯絡電話,而且在被要求提供報案記錄時,警方卻以報案人拒絕提供聯絡電話為由,沒有向法庭提供任何報案記錄,令人質疑所謂報告的真實性和警方辦案的水準。

APEC峰會前抓捕早有預謀

更引人注目的是庭審過程揭示,APEC峰會前警方的抓捕行動早有預謀,警方的抓捕命令已經提前兩天發出,根本不是警方所稱是根據「公眾的投訴」來辦案。

警方宣稱「第一報案報告」的時間是2009年10月5日上午8點19分,而至少四名當日抓捕學員的警察向法庭表示,他們於當日早上7點就接到命令到魚尾獅濱海橋下待命,準備抓捕法輪功學員,而且在7點05分就開始進行錄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的Lim 姓官員在法庭上非常肯定地說,該局從來沒接到過任何公眾投訴,也根本不知道有人在魚尾獅濱海橋下擺放展板。

法官拒傳喚警方證人

在案發的同一天,警方去到法輪功學員張先生的工作地點,以「協助調查」為名將他騙到警局拘捕。

負責此案件警方調查官Francis Lim 在法庭上聲稱,自己沒有看見張先生貼法輪功真相,甚至不知道張先生於10月5日被抓,只是事後通過對張先生的審訊才知道張先生參與了。

張先生指出,既然警方強調稱「抓捕行動」是公眾投訴而非早有預謀,但卻在調查官不知情的情況下,一小時內就找到他,並以「協助調查」把他騙到警局拘捕。

不過,當辯方律師Diana要求傳喚發出抓捕行動的中央警署署長Tan Kiat Hee上庭作證時,卻遭到法官拒絕,令人質疑新加坡法庭要掩蓋甚麼。(下轉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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