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版)
歧視性指控法輪功學員
庭審第四天,在新加坡生活多年的法輪功學員朱阿姨在法庭上否認自己破壞濱海橋下的那面牆。她說:「林警官對我們說『展示就是破壞公物』。魚尾獅每天有很多各國遊客在那裏打橫幅,但警方卻只對法輪功指控。」
張先生被盤問時也強調,魚尾獅牆上的漆都是完好無損的,每天都有其它團體在魚尾獅張貼橫幅之類的東西,「如果別人貼東西而沒有被起訴,而我們卻被起訴,那就表示你們在針對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高女士在法庭上指出,「破壞公物」這個罪名是新加坡當局惡意的誣陷。五名被告均表示,他們每天早上將展板運送到魚尾獅濱海橋下,然後用籃丁膠(Blu-Tack)黏在牆上,傍晚時取下,臨走前學員還會將留在牆上的籃丁膠清理乾淨,不留下任何痕跡,更沒有對牆壁造成損壞。
學員:為討好中共進行迫害
新加坡警方2009年10月5日突襲抓捕行動的背後動機令人質疑,事件後近一個月內,警方一直把魚尾獅濱海橋列為敏感地帶,至少有4名幾乎每天在那裏煉功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被叫到中央警署,警署負責人(當事學員認為是中央警署署長Tan
Kiat Hee)警告他們在APEC峰會期間不要去魚尾獅那裏;該負責人也在交談中無奈地說:「我只是一名警察。」
被誣告的學員表示,由此推斷,抓捕法輪功學員的命令是來自新加坡政府高層,其真實用意是為了討好一個月後到星參加APEC峰會的中共頭目胡錦濤。
法輪功陳先生在法庭上直斥魚尾獅抓捕事件是新加坡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惡意誣告迫害。他說:「2009年11月14日,在胡錦濤來新加坡參加APEC會議期間,我穿著印有『法輪大法好』的T恤在烏節路MRT(地鐵)出口外面的紅綠燈旁邊打電話,來了四個便衣警察,其中一個是錄像師在錄像。有一個叫Hwang的警察問我為甚麼穿大法衣服。」
穿大法衣服一再被惡待
「他們把我的包翻了個底朝上。然後他們叫我跟他們走,不走就逮捕我。我被他們帶到烏節路MRT裏面的一個小屋裏關了大約40多分鐘,後來他們給了我一個警告和一張地圖,要求我在2009年11月15日晚上6點之前不可以去烏節路和新達城。」被釋放離開後,途中又被另外幾個警察扣留了大概30分鐘,「他們就像對待恐怖份子一樣的對待我,好像擔心我會跑了。那我就想問:為甚麼我只是穿了一件印有『法輪大法好』的T恤衫,就像對待恐怖份子一樣的對待我,我敢肯定他們是衝著法輪大法來的。」
自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被以各種莫須有罪名遭誣陷控告和抓捕的事件,已經屢次發生。過去發生的所有對法輪功的抓捕案和誣告案,都發生在中共領導人訪問新加坡的前後。分析人士指政治因素是這類事件背後的根本原因。
在5天的庭審過程中,五名遭誣告起訴的法輪功學員都表示,他們都在法輪功中受益無窮,深知法輪功的美好,面對中共11年來對法輪功的污衊造謠與殘酷迫害,他們無法坐視不理,所以去去魚尾獅擺放展板,目的是讓更多的人瞭解真相,共同制止迫害。
事件背景
2009年APEC(亞太經合組織)峰會前一個月,新加坡警方發出「驅逐令」(Move on
Order),禁止法輪功學員到魚尾獅煉功講真相。10月5日,警察在魚尾獅公園抓捕了四名法輪功學員,並將另一名學員騙至警署拘捕。警方稱他們使用藍丁膠(Blu-Tack)將真相展板固定在牆壁上的行為,觸犯了破壞公物法。
2010年5月,七名在魚尾獅公園煉功及街頭講真相的新加坡學員被警方以「違反公共秩序法」、「破壞公物」和「唆使他人」等莫須有的罪名誣告控上法庭。
目前,七名遭誣告的學員當中,有五名中國籍學員的護照至今被警方扣留,其中三名學員的簽證已過期,學員崔女士還面臨被遣返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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