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鍾元綜合報道】河南柘城縣3年多前,由於當時一個月內發生12宗輪姦、搶劫大案,柘城縣公安局急於破案,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張振風等5人疑被公安刑訊逼供認罪。事發3年多後,冤案因為真正罪犯招供,當局只得釋放5人。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5人被釋放後,全部拒絕採訪,並說是答應過不說的。外界推測一定是被封口了。
2007年4月26日至5月28日,在柘城縣境內的洪恩、陳青集、大仵、起台相鄰的4個鄉鎮連續發生輪姦、搶劫大案12起。

據稱當時柘城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局長劉勇、政委張政勇、副局長李明和先後到達案發現場,組織警力「全力偵查」。

證據不足 仍執行刑期

2008年,本案在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振風承認強姦、搶劫,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郭輝承認強姦、搶劫,被判處無期徒刑;郭新魁拒絕認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劉超、劉傳軍否認強姦但承認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張振風等 5人分別提出上訴。2009年8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發回重審。但重審至今沒有開庭。

但就在一個月前,突然有一個因其他犯罪入獄的王銀光交代他才是強姦、搶劫案的真兇,與他一同作案的是王長林和王獻志。

一位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說,張振風等5人因涉嫌強姦、搶劫犯罪歸案後,柘城縣公安局曾對5人抽血,與受害人體內殘留的精液進行DNA鑑定。鑑定結論已排除了5人的強姦犯罪嫌疑,但該結論被現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余鵬飛隱匿。

受冤人家屬均婉拒採訪

張振風等5人被無罪釋放後,出乎人意料的是,所有涉案人員家屬無一例外的婉拒採訪。郭新魁是5人中始終不承認自己犯罪的一人,他說:「我沒做過的事,打死也不會承認!」

記者:「你有沒有被刑訊逼供?」

郭新魁:「你比我聰明,這個事還問我?」

郭新魁稱自己有壓力:「我剛出來,甚麼都記不清了,有人情在,我現在也不能說」。
記者:「人情是甚麼意思?」

郭新魁:「我已經答應人家不說了。」

全世界都有冤假錯案發生,但在中國往往是死人復活、真正罪犯招供,冤情才有可能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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