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局裁判員麗安娜‧金(Leeann King)週二上午宣佈,將泰米爾偷渡客的難民聆訊改為公審,允許媒體參加,以便為公眾更好地瞭解,這些偷渡客是甚麼人,怎麼樣橫跨太平洋,不惜艱難與重金選擇偷渡過來。
不過不能公佈任何可能洩露其身份的信息,法庭上的錄音也只能用作參考,以便準確報道事件,除此之外不得作其它用途與散發。
泰米爾社區組織不允許在法庭上聆聽,裁判員金表示,他們可以從媒體報道中獲得需要的信息。
這492名被羈押等待聆訊的泰米爾人,需要經過照相、取指印,他們的個人物品也將由工作人員收存,並分門別類進行分析。
聆訊時間拖長
移民難民局被告知,由於難民申請人數過多,未來處理分析這些證件的時間也偏長,而且也將增加移民官員,加快處理這些難民申請。按照加拿大難民法的規定,偷渡客抵達後的48小時內,需要進行首次聆訊。
加拿大政府認為,「太陽海號」船上有泰米爾猛虎組織的成員,該組織被加拿大列為非法恐怖組織。
然而船上傳出的兩封信卻表示,他們偷渡來加拿大,是因為他們在2009年5月斯里蘭卡內戰結束後,為了逃避迫害而出走的。據報道,每個申請難民的泰米爾人,必須支付5萬加元才能偷渡到加拿大。◇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