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吳涔溪台北報道】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6月29日在重慶簽署,台灣行政院已通過並送交立法院審議,連日來,輿論關注兩岸經濟交往更緊密後,大陸經濟、政治任何的風吹草動,以及對法治、人權的漠視,將嚴重波及台灣。有專家進一步指出,應在ECFA納入人權保障條款。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兩項協議,將送立法院審議。而為配合兩項協議的實施,包括「海關進口稅則」、「商標法」、「專利法」,以及「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行政院會也一併通過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昨日在總統府召開中外記者會,強調ECFA不僅對兩岸關係未來發展有深遠影響,除了鞏固兩岸和平發展外,還對亞太經濟舞台的結構產生變化。馬英九認為,ECFA有助於使台灣成為跨國企業進入大陸的跳板,有機會成為全球創新中心及亞太經貿的樞紐。
忽略創新 無助提升競爭力
然而,近日有更多輿論焦點轉向「ECFA之後呢?」台灣評論家南方朔撰寫專欄文章,引用經濟策略大師梭羅(Lester C. Thurow)說:「ECFA沒那麼重要」,「台灣競爭力的關鍵還是要靠創新,沒有別途」,強調台商在面臨大陸工資上漲衝擊下,依賴ECFA降低關稅,忽略品牌創新、提升的關鍵因素,將無助於提升競爭力。
台灣律師兼法學教授陳長文則發表評論指出,ECFA的下一幕應是關注中國法治低落的現況。他說:「如果中國大陸社會長期處於司法品質低落的情境,人民不能享受『正當程序的保護』,沒有『免於生命、財產與自由恐懼之虞』時,社會的信任與安定也將很難長期維持,波及經濟的可能性也將與日俱增。」
大陸經濟社會將牽連台灣
他強調,兩岸經濟更緊密結合,意味著,大陸經濟有任何風吹草動,台灣不可能置身局外。沒有進步的法治作為基礎的經濟發展,將永遠是一顆「不定時的氫彈」,一旦爆炸將重創大陸的經濟和社會,台灣也將連帶重傷。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長邱晃泉律師受訪時指出,從歐洲政治經濟統合的歷程來看,不管是歐洲聯盟或是歐洲共同市場,以及過去簽訂的三項經濟條約時期,所有條約或協議簽訂的目的,都是為了人民的尊嚴、安全和幸福,也就是基本人權的實現。因此邱晃泉主張,兩岸皆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可在ECFA經濟協議中,表示雙方願意遵守兩項公約中的人權規定,保障台灣民眾的同時,對於因經貿往來的人民應該彼此保障。他強調,與素來不重視人權的中共政權簽下ECFA,尤應重視人權保障,建議在送交立法院審議時,立法委員們應適度提出要求,將人權保障條款納入協議中。
監督ECFA 民團成立聯盟
另外,6月30日有近20個來自台灣學界、社運界以及多個公民團體,於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宣佈成立「兩岸協議監督聯盟」,來監督ECFA。民間團體希望朝野立法委員,在處理ECFA上不可以傷害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公平正義、環境、勞工、弱勢群體、民眾福祉與台灣主體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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