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中國工商總局推出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7月1日起網上交易者須有真實姓名和地址等。

據中新社報道,暫行辦法指出,通過網上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

據該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經濟組織,也可以是自然人。

辦法還規定,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負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銷毀義務;不得收集與提供商品和服務無關的信息,不得不正當使用,不得公開、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由縣級(含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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