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道】多個團體在5月9日母親節當天遊行,爭取港人在內地子女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並要求政府關注單親媽媽與在港子女團聚的權利。
多名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成員,昨日由灣仔人民入境事務處大樓出發,遊行到政府總部,促請港府盡快讓中港分隔的家庭一家團聚。
就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問題,聯席指出,經過居港權家長及民間團體多年來的爭取,內地及特區政府制訂了所謂「超齡子女」赴澳門及香港的方案,澳門政府並已經在去年12月1日實施新安排。
聯席指出,香港保安局在2010年4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處理澳門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赴澳定居的安排,同樣適用於香港。不過,由於澳門具體情況與香港不同,保安局至今仍未有公佈申請的細節和詳情,包括目前每日150個單程證配額中,會安排多少個供成年子女提出申請、申請的機制及次序、申請標準是按照特定「打分制」還是分隔年期等等。
聯席要求政府盡快交代港人內地子女何時才可提出申請,闡述有關詳情,並在落實前諮詢立法會及關注團體的意見,以確保有關安排能徹底處理受人大釋法影響而分隔兩地的中港家庭,讓港人在內地成年子女早日來港,獲得真正的家庭團聚。
另外,有不少與子女中港分隔的單親媽媽,因為離婚或喪夫而未能申請成為永久居民,甚至在申請雙程證「一年多次」探親簽注時,也遭拒諸門外,苦不堪言。聯席亦對此表示關注。
聯席於今年2月曾向立法會申訴部請願,申訴的婦女大部份是在香港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媽媽,她們最需要持續逗留在香港照顧子女學業及起居,但她們在過去個多月先後返回原居地申請有關簽注時,卻遭拒絕。
聯席指出,部份在港育有子女的內地媽媽,因在「單程證」批核前與丈夫離異,或者是丈夫突然去世、入獄、失蹤等,導致失去申請「單程證」的資格,但其在港出生的子女卻乏人照顧。
目前,「單程證」申請必須由在港配偶前往內地簽字,以核實夫婦關係。聯席批評當中的處理欠缺彈性,一旦遇上上述的情況,在內地的配偶便無法再提出申請,多年來只有依靠「雙程證」來港照顧子女。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保安局實有責任協助這群最有需要的婦女取得簽注,並在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跟進「一年多次」探親簽注的具體運作,並責成保安局與內地公安機關進行磋商,以具體落實有關措施。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今日是母親節,每個人都重視家庭團聚,雖然今天是歌頌母親的偉大,但參與這次遊行的人均未能享受到家庭團聚,所以要再一次走出來控訴政府破壞家庭團聚。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表示,特區政府當年未有完善家庭團聚政策,便利用非常破壞法治手段去叫人大釋法,令很多家庭無法團聚。政府自99年起已讓人大釋法4次,是嚴重破壞香港法治精神,受損害的不單止是家庭團聚權利,而且還是整體香港人。
聯席則重申,保安局、入境處應行使酌情權,讓有困難的內地單親家長申請來港定居,照顧子女;長遠更可透過單程證每天150個名額,讓這類家長可排隊輪候。
持單程證來港並參與遊行的黃女士表示,她在香港出生兒子今年1歲半,因丈夫要上班,兒子只能跟隨她回大陸居住。她表示,自己無法長期在港照顧,擔心將來兒子的上學問題,希望政府不要對她們這樣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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