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薦才重德 公正無私
司馬光非常讚賞唐太宗李世民的一句話:「為政之要,唯在得人。」為利於朝廷得到更多、更好的人才,他針對當時在用人方面存在的種種弊端,提出了不少好的見解和主張。如:建立健全選人、用人制度;改革科舉制,設十科舉士;改進延訪、薦舉和按察制度;破除循資歷、重門第的陳腐觀念等等。
熙甯元年(西元1068年),司馬光向皇帝提出了選拔和提升對像必備的三個條件:一、「不愛富貴」;二、「重惜名節」;三、「曉知治體」。顯然,前兩條指的是「德」,後一條說的是「才」。「德」、「才」相比,以「德」為先。
根據這一標準,司馬光力於薦才,起用了許多清正廉潔之士。據史載,司馬光晚年時,曾將他一生中所薦之人,彙編成冊,讓人們都來檢查自己是否出以公心,所薦人才究竟對社會是否有益、有用。後人一一加以考論,結果是「失之者不一二」,司馬光推薦的人中,不賢能者區區,是經得起檢驗的。
司馬光還非常注重人才的保護。早在他擔任諫官時,發現蘇東坡應試的文章立論新穎、多中時弊,富有開拓精神。但考官胡宿,卻對此不感興趣,甚至無意錄取他。為此,司馬光一再表示:蘇東坡有愛國憂民之心,實在是一個難得的賢才,「不宜黜」。對現任官吏,司馬光也常常在皇帝面前開誠佈公的進行評論,他曾多次說:王曾清純廉潔;張知白剛正無私;魯道宗質直如竹;而薛奎則敢言直諫。這些人,都屬社稷之臣,應當重用。相反,馬季良、羅崇勳之流不學無術,只知道阿諛奉承,應當撤銷其一切職務,重加懲治。
有一次,皇帝剛剛為宦官頭子任守忠加官晉職,司馬光馬上上疏議奏,說任守忠是「大奸」,是「國之大賊,人之巨蠹」;還說他「資性貪婪,老而益甚,盜竊官物、受納貨路,金帛珍玩,溢於私家;第宅產業,甲於京師。聚斂之心,曾無紀極」。他還建議皇帝將任守忠「斬於都市,以謝天下」。
二、清廉至簡 淡薄名利
司馬光懷民以仁,始終勤政廉政,兩袖清風。隨著職位的陞遷和權力的增大,司馬光的同學、同僚、親戚、屬下等,不少人想通過他撈些個人好處。但是,卻被他一一拒絕。為避免此類人「拉關係」、「走後門」,他乾脆在自己的客廳內,貼了一張告示。其中寫道:凡來者若發現我本人有甚麼過失,想給予批評和規勸,請用信件交給我的書僮轉我,我一定仔細閱讀、認真反思、堅決改正;若為陞官、發財、謀肥缺,或打算減輕罪名、處罰,請一律將狀子交到衙門,我可以和朝廷及中書省眾官員公議後告知;若屬一般來訪,請在晤談中,休提以上事宜。
司馬光不但從來不收任何人送給他的禮物、禮金,而且連皇上的賞賜也不受。有一次,宋仁宗賜給他許多金銀珠寶、絲綢絹帛,他卻力辭再三。並誠懇的表示,「國家近來多事之秋,民窮國困,中外窘迫」,應將這些錢用到濟民上。當卻之不成時,他只好謝恩領取,但第二天便將珠寶全部上交自己所在的諫院,作為「公使錢」(即辦公費),將那些金銀,周濟了一些貧窮的親戚朋友。
司馬光年老體衰時,他的一位朋友準備花五十萬錢為他買位婢女,以便伺候他。他當即謝絕,說:「我幾十年來,食不敢常有肉、穿不敢有純帛,怎敢拿五十萬錢買一婢女?」
當他住在洛陽時,住宅坐落在城郊西北數十里處的一個僻陋小巷中,房子不過是一個僅能避風雨的茅草屋。在夏季,他為了找個納涼避暑之地,便在草屋裏挖地丈餘,用磚砌成一間地下室。
當時,由於王安石的同僚王宜徽、王拱辰在洛陽的宅第都是飛簷鬥獸、高若凌天、華麗無比,所以民間出現了一句諺語:「王家鑽天,司馬入地。」
司馬光為官四十年,清廉至簡,只是在洛陽有薄田三頃。他的夫人去世時,無以為葬,只得賣田來置棺葬妻。這就是人們一直傳頌的司馬光「典地葬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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