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鄭亦宸台北報道】為鼓勵婦女哺育母乳,台灣行政院昨日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明定一定面積以上之公共場所包括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百貨公司應設置哺乳室。若驅離或妨礙哺乳將併處該公共場所負責人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若此草案通過,面積大於5百平方公尺,供民眾申辦業務之政府機關、公營事業,面積大於1千平方公尺之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交會轉乘站,以及總面積大於1萬平方公尺之百貨公司都需設置哺(集)乳室。
但考量考慮少數公共場所設置哺乳室恐有困難,草案第5條舉如台灣經濟部中油公司之加油站,其車道、加油區、洗車區等多屬開放空間,恐影響婦女哺乳舒適性,又如地方政府所屬納骨塔因屬性特殊,將不設置哺乳室。
未設置哺(集)乳室或無明顯標示者,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勸導,未如期改善者,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得按次處罰。
據統計,30年前台灣新生兒94.5%都是以母乳哺育,隨著社會變遷、婦女就業增加等因素,1989年母乳哺育率降至26.6%,直到2008年提升到72.9%。且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的「因挪千替宣言(Innocenti
Declaration)」(Innocenti Declaration)指出,政府應頒佈富有創意之法規保護職業婦女母乳哺育之權利。
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保障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的權益,不但符合世界潮流,也呼應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就台灣哺乳環境及設施,有近六成受訪者贊成在公共場所直接哺育母乳,也有九成曾於公共場所哺乳婦女,贊成立法規定公共場所設置哺(集)乳空間供婦女使用。
目前全台各大百貨公司幾乎全設有母乳哺育室,如101、新光三越、SOGO、京華城、遠東、中友、誠品等等,設有哺乳室的百貨公司在網絡論壇上都受到媽媽們極高評價,都表示大大提高便利性與購物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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