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道】1980年間為台灣蔣經國政府潛伏大陸搜集情資,而遭中共以「國民黨派遣特務」罪嫌逮補入獄的香港情報員,昨日國際人權日到台控訴台政府的離棄,訴討薪餉美金32萬元。
「蔣經國總統會像愛護他自己的眼珠一樣的,愛護他下屬的情報工作人員」。香港海峽兩岸關係受難者協會理事長陳景聖說,他當年被這些話所感動,加上家族被中共迫害的背景,台灣軍情局很快就看中他。混進了大陸,也有所表現,成功策反一位中共書記,此書記後來也被判10年,晚年淒涼。陳景聖被判刑13年,1993年出獄。
求見馬英九受阻
本月3日陳景聖等人,專程到台求見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卻被台灣中央黨部大陸事務部副主任徐新生以「國民黨沒有錢,不能比照每人索賠美金32萬元,不然你們可以召開新聞記者會。」
陳景聖等人4日真的開記者會,卻被一名自稱台灣國防部反情報單位的人員現場恐嚇,要委託律師王可富交出新聞稿及注意安全,草草結束。
劫後餘生 生活難維持
香港海峽兩岸關係受難者協會是一群曾為蔣經國政府吸收,臥底大陸做情報搜集工作而被中共逮補入獄的香港情報人員。9名成員,被中共判刑13至15年或死刑,回到香港一無所有,靠撿垃圾或擺小攤維生。
2005年2月5日台灣總統公佈「情報工作法」,第24條「情報人員因從事情報工作而喪失人身自由時,其隸屬之情報機關在其獲釋前,應照常支給與其薪俸、加給及其他給與相當之補償金,並應盡力營救之。」
陳景聖1980年工作時月薪200美元,被關13年,出獄後的隔年軍情局給2萬元美金。協會的名譽會長姜建國2001年出獄後,領到3萬元後仍持續每年寄信給軍情局,還能領到2,000或3,000美元,中間漏過幾次沒給,直到2008年。
為台工作情報員皆適法
敵前敵後作戰返台官兵權益促進會會長岳正武表示,「情報工作法」不論任何國籍為台工作皆適用。他說,政府補貼的生活費每個情報人員不盡相同,但都受到照顧。
姜建國說,今天到台不是要飯,是要回應得的工資,只希望晚年能過得安穩。
陳景聖表示,法律前人人平等,希望台灣政府能賠償香港為台工作情報人員24至32萬美元不等的薪餉。
立委帥化民表示,為台工作的情報人員,政府是有責任照顧,但有些人拿了一次還覺得不夠,這樣的例子是有的。但他補充,此案情況他不清楚,不能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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