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豹
23日聽聞吾友——四川成都的黃琦被四川成都武侯區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判三年徒刑。
近年以來,屢屢發生「煽動顛覆」與「顛覆」的案例,可以說年年不減年年增,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成都一個小法院再次給我們創造了一個世界級的笑料案例!眾所周知,成都的黃琦是中國非常有名的網路維權人士,非公職人員,如何犯得「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試問,他如何非法持有的國家機密?更何況,在這個連死人數目都被列為國家機密的荒唐國度裏,所謂「國家機密」大多是指鹿為馬的伎倆!
根據海外知名中文網站「博訊」的報道,去年六月即被四川成都當局逮捕的著名維權人士黃琦,被成都市武侯區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判有期徒刑三年。法庭宣判依據是「某某市三個文件」,但沒有說是什麼樣的文件。宣判後審判長也沒有向家屬提供判決書。對此,黃琦的辯護律師、北京著名維權律師莫少平表示,法院必須出示判決書給家屬,「因為按照最高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二條,無論是當庭判決或者定期判決,判決書都應當給當事人,還應當給被告人的近親屬。」莫少平表示:「只要認定一審判決有罪,他一定會提出上訴。」
在庭審之外,大批的員警鎮守,並且動粗毆打聲援黃琦並要求旁聽的民眾。誰都會知道,四川當局如此枉判黃琦皆是對「五‧一二」地震後黃琦幫助豆腐渣工程受害者維權的報復!
黃琦1999年創辦天網尋人網站,為弱勢者呼籲救助;2000年6月3日,員警以「為六四鳴冤、為民運吶喊、為法輪功叫屈」為由將黃琦逮捕。2003年5月9日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在這個神奇無比同時也荒唐無比的國度裏,每天都在上演著數不清的荒唐事,而當局似乎也早已練成了面對譴責的「金剛之身」,因為對於無恥者而言,任何道義上的譴責都可以充耳不聞,依舊可以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唯有現實的利益能夠讓他們側目,然吾等草民唯有此等文字得以言憤,但願黃琦是終結者!祈求上帝保佑身染重病的黃琦得以安然!
轉自「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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