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於倩綜合報導】針對壹傳媒集團推出的「動新聞」引發社會爭議一事,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表示,新聞必須符合「客觀、公正、平衡、品味」,目前透過手機或網絡播出的動畫內容,NCC將建議依照電信法的規範,要求中華電信將內容下架。中華電信表示,只要NCC要求,中華電信將配合辦理,從網址阻斷動新聞的內容。
壹傳媒集團計劃申設5家電視台,並提前將首創的「動畫式新聞」提前在網絡試播,因為描繪犯罪過程或意外事件鉅細靡遺,內容充斥暴力與色情,引發婦幼、社福團體反彈。
彭芸表示,「新聞就是新聞,沒有動不動」,新聞的標準就是公平、客觀、公正,NCC將在12月2日邀請學者就新聞是否以動畫方式呈現,並預計12月初審查「壹電視」營運執照時,提供會議結論供審核工作小組參考。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經台北市政府調查,發現動新聞伺服器放在香港;不過,仍可依電信法第8條2項「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電信事業得停止其使用」,要求中華電信下架動新聞。
中華電信表示,只要NCC要求,中華電信將配合辦理,從網址阻斷動新聞的內容。張曉東強調,目前中華電信絕對沒有跟壹傳媒有任何簽約關係,無論是手機或MOD平台的提供,因此,也沒有所謂的上架或下架問題。
彭芸也強調,不允許業者測試NCC底線。NCC副主委陳正倉表示,如果新聞要以動畫呈現,通過的可能性「非常低」,甚至不會核准。
婦團發起連署抵制
對於動新聞內容,婦女新知、勵馨、婦女救援等多個婦女團體一致呼籲政府強力介入依法處置,並發起相關社團連署抵制。
婦女新知執行長曾昭媛表示,目前網絡分級制度形同虛設,建議修法規範。她也呼籲壹傳媒加入新聞自律公約,強力自我約束。
媒體觀察基金會表示,家暴、性侵等社會新聞用動畫呈現,嚴重傷害被害者人權,更會引起青少年學習模仿,26日將率領近20個民間團體前往壹傳媒抗議。
違法 罰款並得勒令停業
台灣內政部兒童局長簡慧娟25日表示,如果動新聞內容有害兒少身心健康,有限制級內容未做分級的動作,兒童局會依NCC所訂定的網絡內容分級辦法,依違反兒少福利法第30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勒令停業1個月以上、1年以下。
立委則是抨擊,動畫新聞恐怕會變成犯罪教科書,此外,將犯罪被害人的資料公開,過程重現,對被害人及家屬是二度傷害。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要求公權力要有所作為;他同時呼籲壹傳媒,不要為了賺錢就無所不用其極,否則國民黨團將盡全力阻止MOD執照的通過與發放、發動全民拒看壹傳媒。
壹電視新聞部總編輯陳裕鑫25日表示,壹電視與動新聞是不同的東西,動新聞是蘋果日報的產品,絕非壹電視的「試播帶」。陳裕鑫表示,壹電視除向NCC提供未來新聞動畫處理準則,在營運企劃書中,也會詳列各項自律審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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