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中)表示,希望能幫苦主索回一些損失,並希望港府參考澳門有關立法,徹底檢討現時的條文,立法規管層壓式傳銷手法。(大紀元記者梁路思攝)
【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導】民主黨昨日公佈今年5月至7月,就香薰公司的投資者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隨後與近60位苦主到灣仔警署商業罪案調查科遞上調查資料,並要求警方對該公司作全面調查。警方表示,已經與澳門方面聯絡過,會透過民主黨的搜集資料,和苦主錄口供,以作進一步的調查。
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表示,希望能幫苦主索回一些損失,並希望港府參考澳門有關立法,徹底檢討現時的條文,立法規管層壓式傳銷手法。
應立法規管傳銷手段
該次調查發現,93%被訪者參與成為該公司的經銷商並不需要銷售貨品,而只需要介紹其他人加入,已能賺錢。72.6%被訪者沒有提取過該公司的貨品回家,以作銷售。提取過貨的被訪者只有有27%,不過,貨量不多,有被訪者表示,只拿過一支香薰回家。
90.3%的被訪者表示,未曾賣過任何貨品,而成功賣出的也不足10%。
80%以上受訪者被上線收起單據,有很多個案兩年也沒有貨單在手。
何俊仁表示,問卷顯示該公司並非正常的傳銷公司,而是以介紹會員的加入以賺取會費為主要收入的層壓式公司,而得到報酬的參與者,其報酬亦非根據其貨品銷售量來計算,而是以介紹會員的人數而計算報酬。
他指,澳門當局於今年6月已立法通過了層壓式的推銷法例,成功令該公司從此撤離澳門,該公司於大陸也不獲發牌。何俊仁認為,該公司利用本港的法律縫隙經營模式和哄騙的手法,騙取苦主,警方是可以執法的。
苦主變被告 不公平
有關政府對7位內地苦主的起訴,何俊仁指苦主上門索償,只有1、2個人把香薰灑在身上,但沒有點火,也有人說想自殺,但都是因受害,索償不成而情緒激動。但並不至於造成勒索,苦主變被告,不公平。
何俊仁表示,亮碧思苦主不是有錢人,在港生活艱難,排期到10月份再審,很不公理。他指,已寫信給刑事指控專員,希望撤銷指控,也要求司法部盡快安排審理此案,能讓他們早日回家。
何俊仁說,雖然有一些有錢的專業人士加入亮碧思,但最後沒辦法唯有叫朋友幫手把貨買了,自己當受騙算了。但最受苦的還是本港的基層市民,他們付出了畢生的積儲,有的面臨破產,和家庭關係破裂。
另外,內地珠江三角的民眾,大部份雖被騙10萬左右,但是對那些偏遠地區的人,已經很大打擊,很慘。
負責參與調查及協助苦主的民主黨屯門區議員林頌凱表示,非常理解苦主絕食的行為,但有個案顯示該公司曾經提供假文件給苦主,以方便苦主向財務公司或銀行貸款,其實已是商業犯罪,而貸款轉手就進了該公司。還有個案表示該公司用錢再買走單據,因當心留下證據。
傳銷手法扭曲人性
他說,07年,有一名18歲本港姓王的中5畢業生,因不夠年齡在亮碧思簽字,該公司就找公司其他人幫他簽字加入公司,又找到銀行去貸款,卻又要他自己簽名,在3間財務公司借了14萬,最後受騙,連累家人幫他還債。
他說,大部份的香港市民,進了這間公司,墮入陷阱受騙,再找其他受害者入會以彌補自己的損失,但其他受害者都是自己的朋友,或親人,這種層壓式的傳銷方式使人性扭曲。
在場很多苦主怨聲載道,他們表示,每一個人在該公司要先投資5,000元買一個該公司的經營權,再要投資67,648元買下貨單,再要付出幾十堂,昂貴的堂費由100元至1,500元不等。最後,介紹一個人進公司投入和自己相同的價錢,自己才能獲得14,000元的佣金,但每一個人必須要介紹最少5個付出和自己相同價錢的人進入公司,自己才能拿回自己投資的本錢(7萬元)。
有苦主表示,加入公司3日,因家人反對,就想退,但上線不斷哄騙,最後,過了期,就沒得退了。
民主黨研究主任許智峰指香港對層壓式的法例比較含糊,澳門就清楚一些,而美國的層壓式管理規定,必須要銷貨達到70%才算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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