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立法院昨日通過戶籍法修正案。以後新生兒到底要從父姓或母姓,如果雙方協調不出結果,就會由戶政事務所以抽籤決定。另外,為配合結婚改採登記制,5月23日以後,必須由夫妻兩人一起到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婚姻才算生效。

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戶籍法修正案,會議主席吳育昇表示,這次首度增訂如果父母親對新生兒的姓氏出現爭議沒有辦法解決時,將會用抽籤決定。如果是無依的孤兒,則可以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

另外,民法已經修正通過從5月23日起,結婚必須到戶政事務所辦登記才算生效。因此戶藉法也同步修訂,未來在台灣登記結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有兩位證人的結婚書約,和戶口名簿、印章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這次修法也規定,為了避免戶長惡意刁難寄居家中的人口,如果拒絕提供戶口名簿讓寄居戶辦理登記,可以處罰新台幣1千到3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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