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台灣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送台灣立法院審議。修正草案明定,生育給付由1個月延長為3個月;勞工強制加保年齡延長至65歲;勞工保險請求權時效由2年延長為5年。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行政院表示,2006年4月28日送立法院審議的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非年金版),第6屆立院未完成審議;考量此條例若與勞工保險年金併案研擬,將增加修法完成的困難度和影響勞工保險年金審議,因此採兩階段修法,將立院朝野協商獲得結論的非年金版本,重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
修正草案明定,生育給付分為「生育津貼」及「生育薪資補助費」,生育津貼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薪資補助費一次發給2個月。
修正草案並強制加保年齡上限由現行60歲,提高至65歲,以因應勞動年齡往後遞延趨勢,並保障勞工加保權益。修正草案也將欠費徵收滯納金比率從百分之零點二,降低為百分之零點一;上限從應納費額的一倍,降為百分之三十。
此外,領取保險給付的請求權時效,從2年延長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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