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喬琪採訪報導】近幾年連續被山東省授予「經濟效益十佳企業」,信譽堪稱山東省「AAA」級的山東華金集團,非法佔用山東省濟寧市泗水縣金莊鎮尹家村村民土地,致使村民權益嚴重受損。村民不斷向有關單位反映過程中,赫然發現,上報給省資源局稱非法佔地,但答覆村民卻是,委託鎮政府徵地合法。村民憤慨表示,這是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行為。

數百畝麥苗被鏟光

據山東省濟寧市泗水縣金莊鎮尹家村村農民代表王先生稱,該村代村主任王立平、村文書王大奎和金莊鎮副鎮長杜明平等人,利慾薰心,不同群眾商議,不召開村民大會,在群眾毫不知道的情況下,2002年10月至2004年初,私自分兩批把集體耕地400餘畝以極低的價格「賣」給山東華金集團。華金集團在「買」到地以後,更像強盜一樣,不顧村民的強烈抗議,強行在豐收在望的土地上挖溝取土,建設廠房,朝夕之間,用推土機把數百畝麥苗全部鏟掉。王先生表示,該土地100畝已建成廠房,而300餘畝至今荒蕪。

官商勾結欺騙農民 

他們從2005年12月26日到泗水縣國土資源局,舉報華金集團非法佔地問題。泗水縣國土資源局不予理睬,由於群眾不斷向上級反映,縣國土資源局迫於上級和民意壓力,於2006年4月5日在「上訪答覆意見表」稱「……華金集團佔地符合用地條件,委託鎮政府徵地合法……」。

但依泗水縣國土資源局2006年3月20日第37號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所載該集團「……擅自佔用集體土地152,518平米(230畝)建貨廠和電廠,構成非法佔地,限十五日內回復土地原狀,退回非法佔用的土地……」,並處以人民幣762,590元的罰款。

又依2006年4月8日「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結案報告」,結案情況乙欄中記載「華金集團2006年4月7日向泗水縣農業銀行如數繳納,……,並對尚未利用的土地進行有計劃復耕。」

該村村民對縣單位上報省級單位的公文書,與答覆村民的處理結果南轅北徹,認為這是欺上瞞下,想掩飾非法官商勾結的不法行徑,欺騙沒文化水平的農民。

集團猶如地方惡霸

對於強佔土地有無補償,王先生表示該集團佔用400畝,只補償200畝,其中還有四戶補償費沒有支付。該土地每畝市價最少10萬人民幣,但每畝只補償1萬2人民幣,村民敢怒不敢言,因為該集團財大勢大,很多村民的子女在該集團所屬的工廠做事,一旦公開維權,怕工作不保。

06年10月11日省國土廳答覆「該土地已報批,甚麼時候批下來手續, 甚麼時間再給你們答覆」,王先生表示事隔一年也未見答覆。

王先生痛心的表示,一個有錢有勢的企業,就像地方惡霸,該集團還說「你有本事,你去告我,我們有的是錢」。如此惡劣的土地違法,卻不能得到查處,讓他們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農民感到痛心、失望和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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