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先科國際案昨日在灣仔區域法院作出裁決,法庭在首被告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缺席下宣判,3名被告分別被裁定行賄及收受利益罪名成立,並向黃創光發出拘捕令。法庭將案押後至今日,由法官繼續宣讀判辭。

獲准保釋外出的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原本要在昨早到區域法院聽裁決,但他並沒有出現,而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由上星期二開始便無法再與黃創光聯絡,不排除他遇上意外。法庭其後發出拘捕令。

雖然控辯雙方曾經聯絡醫院、入境處等部門,以及黃創光家人,但仍然不知道黃創光的下落。法官就在黃創光缺席下裁定他2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而另外2名被告,運通銀行前高級總監梁志華及匯盈證券的部門董事總經理翁家添,各1項收受利益罪名成立,並還押監房,今早再聆訊。

案情指,黃創光於03年4月至04年7月期間,涉嫌向第2被告梁志華及第3被告翁家添,分別提供47萬及17萬元利益,換取2人唱好先科國際股份,撰寫有利先科的投資報告,以便先科國際配股集資,事件後來被揭發。廉署於當年7月採取行動,拘控黃創光等人。

廉署表示,任何人士如獲悉黃創光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資料可以協助緝拿他,請盡快與廉署聯絡。廉署24小時熱線2526 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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