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被控涉嫌「非法經營罪」的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向相關部門提出控告,指羈押期間遭看守所人員刑訊逼供,以電棍擊打下體,要求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郭飛雄委託北京律師莫少平及胡嘯,分別向廣州市及遼寧省檢察院的相關部門,遞交控告書,指廣州市公安局以案情需到遼寧省調查取證為由,在今年1月至3月把郭飛雄轉移羈押至遼寧省看守所。在羈押期間,三名預審員兩度使用電棍擊打其下體。郭飛雄不堪受辱,曾試圖撞擊玻璃自殺不遂。律師認為這是嚴重的刑訊逼供行為,要求相關部門追究相關預審員的違法偵查行為。

胡嘯對該台粵語組表示,由於案件涉及廣州及遼寧省兩地的偵查機關,控告書已用快遞的形式分別送往兩地檢察院的相關部門。按規定,他們需進行初步調查,決定是否有足夠的立案理據,一旦立案,就要進行詳細調查,確定是否有人要負責。整個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

胡嘯說,以電棍擊打涉嫌犯的下體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應受到懲處,假若相關部門不正視他們的控告,或以拖延手法,試圖令事件不了了之,他們就會向上一級的部門繼續反映。

記者分別緻電廣州市檢察院的監所檢察處,及遼寧省檢察院的反瀆職侵權局,但都無法聯絡上。

郭飛雄的妻子張青表示,她十分支持丈夫就被刑訊逼供提出控告,不論結果如何,該做的事就要去做。她又說,事件必需讓外界廣泛知道,使當局有所收歛。

張青於較早前已分別緻函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及中央領導人,要求關注丈夫被刑訊逼供事件。

原名楊茂東的郭飛雄曾參與多項農村維權活動,06年9月被廣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當局指他於2001年非法出版《瀋陽政壇地震》一書,該書詳述瀋陽官場的腐敗。案件將於下週五(15日)開庭。

據聯合國人權委員會06年發表有關中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指,酷刑在中國仍然非常普遍,其中政治異見人士及少數民族是酷刑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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