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西

把詩人與土匪聯繫起來,太令人沒有和諧感、對應感、對稱感、對陣感。不是我要影響人們的視角,讓受眾不舒適。作為文者,當從美學、邏輯學、結構學角度考慮,多給賞文者一些美妙的感覺。可是,我卻做不到這一點,我總愛從真相的角度撰文,在首先秉承真相的前提下,才考慮文字的美感,才去注意邏輯學和結構學對文體的要求。作文,真相是第一重要的。

讀力虹的上訴狀,我怎麼也無法把它與文明世界中美好的東西聯繫在一起。譬如:上訴狀最能夠聯想到的是文明社會中的法律制度的存在,是社會責任與良知,自由權利與民主權利的被侵犯,以及市上很流行的「和諧社會」、「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讀力虹的上訴狀,我無論如何也沒法與上面文明社會的特徵與用語相聯繫起來。我詫異了,我懵然了,我一時間失語了。

詩人力虹何罪之有?作家力虹因何而受刑期6年?到底甚麼法律?何類說詞和標準定力虹先生有罪? 

我找來尋去,找不到。最後歸於匪夷所思,匪類之說。即,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之說。這裏是詩人遇到匪,土匪的匪,不但是無法說道理的事,還要被強徵去服苦役6年。看來,浙江寧波在鬧匪情了。 

去年聽說山東臨沂在鬧響馬,出現了響馬與盲人英雄陳光誠的演義傳;今年則成了浙江在鬧匪患。中國大陸匪患不斷,常聽聞有光天化日之下打家劫舍、強闖民宅、綁架敲詐勒索的強人事件出現。如今,浙江省的匪幫猖狂了!他們無法無天,不講公理,只認刀把子,橫行鄉里。

為甚麼說浙江鬧土匪?請各位看官思量:

詩人,名曰:張建紅,浙江省寧波市人,職業作家、劇作家。從學生時代的1979年就開始熱愛寫作,1980年開始發表作品,並創辦大學生詩刊《地平線》和文學雜誌《人間》,1985年參加浙江作協,任《文學港》雜誌編輯,主持「華東詩壇」,1987年參加中國作協「青春詩會」,並赴魯迅文學院進修。歷年結集出版的作品有《想像中的地鐵》、合集《城之夢》、《城市四重奏》等。本世紀初,中國出版的幾部重要的百年詩歌選本,如《二十世紀中國新詩選》、《二十世紀中國新詩鑒賞大系》和《二十世紀中國探索詩鑒賞辭典》都有代表作入選。被評論界稱為「中國新時期代表性詩人之一」。 

1988年當選為寧波市作家協會副秘書長,出任詩歌、散文、報告文學創作委員會主任。2005年完成長詩《悲愴四章》、長篇小說《天衣差一寸》。同年8月在杭州參與創辦著名思想人文網站「愛琴海」,任總編輯。2006年1月出版長篇小說《紅衣坊》,同名32集電視連續劇播出,6月出版《力虹世紀詩選》。

詩人近50歲的人生,平生致力於自由的思想,自由的寫作。如同詩人所言:「本人的所作所為,都是秉承作為一名有良知的知識份子所應堅守的那種歷史責任和犧牲精神,為國家和民族進言。」「主觀上是要促進國家人權狀況的改善和民主法治的進步,不是為了煽動甚麼人顛覆國家政權。客觀上可以讓更多的人包括國家領導人認識和瞭解到我們社會存在的嚴重的專制、腐敗現象,認識到政治體制改革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詩人充滿憂國憂民之心,其作品「對我們國家,我們民族,只有功,沒有罪!」

詩人遵紀守法,依據國家憲法的規定,在互聯網上發表文章,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權,批評控告權,對存在於我們社會的專制、腐敗現象提出批評和譴責,這是憲法賦予的基本人權,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憲法權利!國家憲法既然在其中規定了這些權利,詩人行使這些權利如何就成了犯罪? 

荒唐透頂的判決書說詩人「罪行重大」,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嚴重偏離了法律依據、違背法律的規定和事實真相情況下,竟然在如此的基礎上就認定詩人的文學作品「罪行重大」。這哪裏還有公理法律可講,完全是一派胡言,土匪強人的語言!

說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與兵交往,儘管說不清道理,還是可以有說道理的機會;既然有說道理的可能性,就有說得清楚的時候,就有兵服從大道理的時候,也就有了兵的義舉。與匪交往,可就沒了說道理的機會,匪可就要剝奪你說道理的權利了。 

不是要貶低匪,抬高兵,而是兵匪的確有區別。兵始終是經過訓練的,是接受過現代器械和文明社會理念教育的;訓練有素的才稱為士兵,有專門營房和專業化訓練基地,接受過現代文明觀念教育的才稱為士兵。而匪就不同了,匪長期竄山溝,走野路,佔井岡山為王。土匪的理念就是當強人,依叢林法則,弱肉強食而行,認刀把子、槍桿子,不懂得甚麼文明世界的道理或規則。而「詩人」,一種專為文明世界而生的、專門獻身和傾慕文明的優秀人,與土匪強盜是兩個世界的人。詩人的語言匪類聽不懂,詩人的文學藝術作品匪類看不明白,詩人要用詩歌文學作品塑造的世界匪類則看著為大異其道。與匪道不合,當是詩人干擾了匪類們的「清淨」了。 

這就有了詩人認為是好的,匪類們卻認為是不好的;詩人喜愛的自由民主人權、鮮花的品味,匪類們卻視為毒草;詩人輕車熟路駕馭辭彙的能力,匪類們看著疑心為搞甚麼陰謀詭計,誓不罷休的要懲治「臭老九」。詩人、「臭老九」遇到匪,有說理的機會嗎?如果有說理的機會或權利,還會有「反右」和「文革」事件的發生?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更嚴重的是,秀才遇到匪,有理就是罪。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甬刑初字第20號刑事判決書,只不過是匪類們串通一氣的言詞,我並不把它當作文明社會的法律文書。我歡呼要有正版的法律文書,而非盜版的法律文書。但是,要有正版的法律文書也很容易,只要浙江的司法獨立,接受社會媒體輿論監督,不與匪類為友就可以了。 

然而,浙江省的司法當局做得到當前國際社會公認的司法準則嗎? 

顯然做不到。浙江省的司法當局不但做不到,而且早已同匪類們沆瀣一氣,密謀串通好要以土匪們實用的叢林原則來統制浙江。各位看官如若不信,請看看最近發生在浙江省的幾樁事件:

2006年9月14日,浙江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抓捕陳樹慶先生。他是浙江大學理學碩士,1999年中國民主黨全國籌委會負責人之一。

2006年10月18日被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5日被執行逮捕的嚴正學,自由畫家、維權人士。

2007年3月27日,被杭州上城區法院以「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罪」判刑3年的浙江民主黨成員池建偉先生案。

他們都是武文弄墨的文化人、文明人、有信仰的人,可就是為匪類們不容。 

過去聽說有共匪氾濫成災之說,今日的浙江省匪患讓我相信確有其事。 

願歷史記錄下這一筆,以告誡華族世人:隨時警惕匪患禍害良民百姓! 

2007年3月29日於貴陽大西門市西河邊

(轉自「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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