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駱亞、特約記者葉佩青悉尼報導】當地2月26日上午,澳洲公民、華裔畫家章翠英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狀告前中共黨魁、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及其專為迫害設置的610辦公室一案,在紐省高等法院舉行裁決聽訟,章翠英的大律師亞當.史雷特瑞(Adam Slattery)向法官陳述並提出延長傳票有效期的請求,法官允許原告律師提供進一步的補充材料,並定於3月5日繼續開庭。
律師:元首犯法與民同罪
史雷特瑞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表示,一個普通公民狀告國家元首在澳洲的法律界是史無前例的,體現了澳洲公民的權力和國家元首豁免權之間的一種抗衡。他認為紐省司法系統有能力對澳洲公民遭受的傷害提供補償的辦法。
他還表示,從另外一個層面講,由於江澤民倡導的這場鎮壓法輪功的運動,章翠英被關押9個月並遭受嚴重酷刑,她所受到的傷害程度,在澳洲就算是一個殺人犯和搶劫犯都不可能經受這樣的傷害,按照英國的法律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他認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國家元首都應該遵從法律。
陳用林:中共懼出庭應訴
起義脫離中共的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曾披露澳洲外交部在該訴訟案中私自給中方法律建議和幫助,引起媒體與輿論的嘩然。就目前訴江案進展,陳用林表示,中共外交部特別增加很多經費給駐澳使館聘請有關律師並在政界上下活動來對付這個訴訟案。根據目前中(共)澳關係來看,澳洲外交部不會主動幫助法院將傳票送達被告,因為被告的特殊身份而其極其虛榮,一旦傳票送達被告,會引起極大麻煩,影響到澳洲的經濟利益。
他還表示,由於中共獨裁、虛榮的本性使然,它至今沒有派律師代表或領事館的外交官代表被告江澤民去法庭應訴。中共駐澳使館當時得到的法律建議是,根據澳洲的國家領導人豁免法,只要被告到庭指出這個訴訟根據國家領導人豁免法本身是不成立的,原告立刻敗訴。但按澳洲的訴訟程序,被告必須出庭,法官才能決定誰贏誰輸。但是中共還是不敢冒這個險,它覺得一旦和法輪功平等出現在法庭上,它的鎮壓是毫無理由和道義的基礎將暴露無遺。
章翠英:冀喚醒人類良知
當天開庭後,章翠英在高院前舉行新聞會介紹了訴江案的進展情況。章翠英表示,訴訟案不僅是為自己討回公道,而且是為所有因信仰而遭受嚴重迫害的千千萬萬名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喚醒人類的良知,將江澤民這個人權惡棍送上歷史的審判台。她表示,中共極力干擾和破壞該訴訟案,但遺憾的是澳洲外交部在中共的壓力之下,喪失原則為中共提供法律援助,並拖延傳票送達時間。她再次呼籲澳洲公眾關注此案進展,給予她個人道義上的支持。
朱婉琪:盼不受政治影響
美國華盛頓DC的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也對此案表示關注,她認為,訴江案本身也讓國際司法機制和各國司法職能部門進一步審視這樣的豁免權和障礙,事實上對違反和觸犯國際刑事法的中共罪犯和嫌犯而言是值得進一步去追討的。
朱婉琪並指出,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的土地上是不可能得到公平的司法審判和救濟,她希望澳洲當地的法律界能夠客觀、公正對待此案,司法界能重視和注意了解法輪功學員訴狀的內容和意義,也能夠監督當地政府千萬不要讓政治因素影響了維護基本人權的案子。
2004年9月15日,章翠英在紐省高等法院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控告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江澤民及其專為迫害設置的610辦公室。其後,該案在中共極力干涉下,傳票一直無法送達被告人手中。同時由於紐省高等法院認為江享有元首豁免權,此前原告採用替代方式送達傳票也被告知失效。2005年9月20日,澳洲高院將傳票發到律政部,通過律政部要求澳洲外交部將傳票送達被告手中,但一直未果,外界質疑聯邦政府相關部門受到中共黑手的干預而阻礙法庭傳票程序的實施。章翠英因此於2006年2 月再次請求法庭延長傳票送達期限,而此案延至今年2月26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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