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院長劉中民。(互聯網)
【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導】近日大陸媒體紛紛報導了由一例醫療訴訟案披露的移植界黑幕。上海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與江蘇省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為「攀登心肺聯合移植的醫學高峰」,以正常人作試驗品,至少導致一人死亡,一人殘廢。
免費換心換肺手術內幕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這一訴訟案是由死者陳鳳英的兒子黃凌所控告的。死時49歲的陳鳳英,原是長江航運公司的職工,後來下崗。2003年3月26日,陳鳳英到上海東方醫院求診。
「是院長劉中民的門診,僅僅幾分鐘時間,沒有看胸片,沒有做心電圖、超聲心動圖等,劉中民就診斷媽媽是肺動脈高壓、先天性心臟病。」黃凌在許多網絡論壇中都貼上了他媽媽的悲慘經歷。
黃凌說:「劉中民還對我媽媽說,你的心肺功能衰竭已經到了終末期。目前只有換心換肺是挽救你的唯一辦法,如果不換,你活不過3個月。」
黃凌稱:「媽媽之所以同意手術,是因為院長劉中民表示,只要答應做換心換肺的手術,所有的手術費、住院費、交通費、伙食費及其他至少是幾十萬人民幣,甚至上百萬人民幣的費用,全部由院方承擔。」
隨後的半年時間裏,陳鳳英在東方醫院等待供體器官。直到2003年9月21日,劉中民稱在江蘇省的鎮江市找到了供體,於是東方醫院將陳鳳英辦理了「病癒出院」的證明,同時卻由東方醫院的醫生將陳鳳英送到了鎮江市人民醫院。
第二天,9月25日,黃凌突然接到鎮江打來的電話,當黃凌趕到醫院停屍房時,見到母親身上還插著氧氣管,肚子被劃開了,沒有縫合,全身上下都是血。
醫院稱陳鳳英死於器官移植中的急性排斥反應,手術還沒做完,人就死在手術台上了。
醫院拿健康人當試驗品
隨後三年裏,黃凌父子一直在追查陳鳳英的死亡真相。2005年9月5日,黃凌向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遞交了一紙訴狀,狀告上海市東方醫院和鎮江第一人民醫院,指控被告在根本沒有掌握心肺移植技術的前提下,將不需要做移植手術的陳鳳英,以免費手術的方式騙到手術台,實質是拿正常人當試驗品練手藝,以換得虛名。
黃凌在訴狀中提出了幾大疑點:陳鳳英是否需要做心肺移植?移植手術前是否做配對試驗?兩家醫院是否有做該手術的資格?劉中民是否成功做過該類手術?
再有,2003年3月26日第一次求診時,劉中民稱陳鳳英不做心肺移植就活不過三個月,可真正實施移植手術的時間卻是2003年9月,她沒做移植手術,不是還活了六個月嗎?
黃凌曾就劉中民提出的診斷病因和必須做心肺聯合移植手術的結論,向法庭申請司法鑒定,而兩被告醫院以「過了時效」為由,堅決反對做鑒定。
黃凌還要求醫院提供細胞配對試驗結果及抗排異藥的運用情況,也遭到醫院拒絕。這麼大的移植手術,若沒有配對試驗合格的結果,貿然動手術,那不等於在殺人嗎?於是,在醫療事故民事訴訟的同時,黃凌還以刑事訴訟的方式,將兩被告告上了刑事法庭。
另據調查,上海東方醫院只被衛生部評定為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沒有資格開展器官移植。同時按衛生部規定,此類超大型手術必須先經過省市衛生主管部門審批並同意後才能實施,而兩家醫院在沒有批文的情況下,私自進行了手術。
在陸家嘴法庭第一次開庭審理陳鳳英手術死亡案件後,東方醫院曾讓法官捎話給黃凌父子,願意出8萬元人民幣了結,被黃凌父子回絕,因為他們要的只是真相,以及如何阻止黑心醫生繼續危害他人。
2006
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據黃凌的律師稱,「這是一份模糊的判決,既判了黃凌贏了官司,但卻不支持其訴訟請求,被告只是承擔一個舉證不全的責任。」目前案件還在繼續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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