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歌手周華健因替其三哥周豪健公司的生意債務作當保人,被追債一千一百萬港元的債務一案,今天周華健繼續出庭作供。離庭時說:「以後都不會當擔保人。」
離港為演唱會作宣傳
周華健為三兄豪健的公司任貸款當保人,被追討一千一百萬港元的案件今早繼續在灣仔地區法院進行審訊,經過3小時多的審訊程式後,周華健步出法院接受大批媒體訪問。
周華健說:「這宗案件是我最後一次作應訊,但案件仍會繼續審理,並於8月22日宣判,我不再為這宗案件煩惱了。我會離港前往馬來西亞,為演唱會進行宣傳活動。」
以後不敢作擔保人
被問及這案件是否對三哥很生氣,周華健說:「現在已經沒事了,很生氣的心情亦已經過去了。不過,我每次和三哥見面都會很尷尬。」
最後,周華健說:「我以後不要當擔保人,亦不要再找我當保人,多謝大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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