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陝北石油民企代表馮秉先於2006年1月5日被當地法院宣判3年有期徒刑,後上訴。3月30日,陝西省榆林市中級法院主審法官賀小宇攜助手,到靖邊縣看守所向馮秉先宣讀2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4月7日,馮秉先被送往位於蒙陝交界的陝西省榆林市神木縣何家塔陝西第四監獄服刑。面對2審判決,馮秉先表現平靜。除擔心親人惦念外,他唯一關心陝北石油案能否重新啟動。馮秉先在二審自辯護詞中寫道:「那些世俗權勢者可以改變一切,唯獨滅不掉人們心中的「良心」。」
陝北油田案一直倍受海內外關注。早前應政府招商開發陝北油田後,陝西榆林延安地區有1千多家民營油田企業6萬多投資人,後又被當地政府強行非法「收歸國有」,被剝奪經營權,遭受經濟損失達幾十億元人民幣。從2004年7月,油田投資者走上了從上訪到行政訴訟的理性維權之路。
維權人士馮秉先被推選為訴訟案的原告代表,出面與當地政府洽談,曾被榆林當局拘押,被警告不得「繼續搗亂」,2005年5月中旬,與陝西省政府領導談判失敗後,意識到公安將有大規模的拘捕行動,開始逃亡生涯,於7月26日在武漢被榆林市公安誘捕。
12月26日開庭審理,當局出動400多個公安封鎖路口,所有投資人及10餘家媒體的記者均被擋在門外。馮秉先當庭要求審判長和公訴人迴避,但遭拒絕。今年1月5日,靖邊縣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判馮秉先有期徒刑3年。
馮秉先辯護律師莫少平先生接受大紀元採訪時指出,整個案件的審判程序是不公正的,判決的結果更不公正。他表示,靖邊縣法院院長、靖邊縣檢察院檢察長就是靖邊縣收回油井領導小組的成員,直接參與收回油井的工作。被告審理原告,從程序上講是不公正的。
他並指出,省委秘書長施南(譯音)在座談時曾一語道破天機:陝北油田衝突從根本上說是利益的爭奪。但陝北政府在公開場合是絕不承認自己與民企爭利的,而是打著「利國利民」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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