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沙田區議員黃國雄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索取及收賄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7日,等候被告的家庭背景報告之後判刑,而被告期間還押監房看管。
黃國雄身兼馬鞍山錦英苑2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與妻子廖雪梅被控共14項索取利益、受賄、提供虛假資料等罪名。黃國雄被裁定兩項索取及收賄罪名成立,至於他與妻子被控的12項誇大旅遊車費用騙取津貼罪名不成立。黃國雄不准保釋,還押候判,而廖雪梅就當庭獲釋。
案情指黃國雄於03年2月至去年6月間,與旅遊公司「四圍遊」溫姓東主合作,為錦英苑舉辦8個旅行團,並由服務錦英苑的邨巴公司「南海」出租旅遊車。次被告廖雪梅列出開支表「報大數」,讓溫簽名,然後憑該單據向業主立案法團領款,及後由法團再向區議會申請津貼。
另外,被告於03年7月要求「南海」董事黃志民將上述部分旅遊團收益「奉獻」給他,作為11月區議會選舉的捐款。此外,黃志民又做假單誇大車租費用,讓被告向區議會領款。
去年2月,被告再向黃志民索取10萬元,作為協助「南海」繼續在屋苑服務的報酬。雖然黃志民口頭答應卻暗中向廉政公署舉報,其後「南海」獲運輸署續牌,黃志民於是按廉署指示,在半年間與被告不斷商討賄款交收事宜。去年9月,被告在辦公室接收3萬元現金賄款後,立即被廉署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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