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伊虹紐約報導】美國紐約大都會捷運局(

MTA)的員工要求增加工資,如捷運局不能滿足其要求,則於當地時間15日開始在全市舉行罷工。

面對工會可能採取的行動,市府也在採取對策。

MTA日前向紐約州高等法院提出訴訟,州高等法院13日裁定捷運員工15日可能進行的罷工違法,並發出暫時禁制令禁止工人罷工。

為了在罷工真正發生時盡量減少混亂,緩解交通壓力,紐約市長彭博會同市警察局、交通局、消防局、出租車及房車管理局和教育局的局長共同制訂了一項應急計劃。

市府向捷運工人工會興訟

紐約市政府

13日提出另一訴訟,要求賠償市府為準備罷工而負擔的支出,萬一罷工發生,則要捷運工人工會及勞工賠償市府損失。

罷工第

1天,對工會罰款100萬元,第2天後依次加倍;工會會員若罷工,第1天每人要罰款25,000元,此後每增加1天,罰金加1倍。

工會則籲市長不要以任何形式介入談判。工會主席圖森表示,訴狀阻止不了罷工,並將手中的判決書撕得粉碎,並聲稱「沒有人能強迫我們嚥下任何合約」。

1966

年,紐約市地鐵、公車因為罷工而癱瘓,之後紐約州通過法律,法官可視情況做出罷工是否違法的判決,此法只適用於公家機關的僱員。

位於布碌崙的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小瓊斯

13日在聽完大都會捷運局和工會律師的陳述後,作出了罷工屬於違法的裁決。

市議員暨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主席劉醇逸表示,

MTA的工人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但不應採取罷工的形式,因為這對於紐約市來說會是災難性的打擊。

他也批評捷運局以「不合法」為由阻止員工罷工是不負責任的,並認為捷運局應承擔更多的責任。

紐約市交通應急計劃

根據市府的應急交通計劃,若罷工發生,長島鐵路、大都會北線鐵路、大都會史泰登島鐵路、長島公車、

PATH、新澤西交通車、AM火車、史泰登島渡輪將繼續提供服務。

週一至週五,凌晨

5點至上午11點實行載客量管制,即在一些規定的道路上每輛車必須有4名以上的乘客,還包括其他連接曼哈頓的橋樑和隧道。

但是公車、救護車、摩托車和運載多名乘客的小型客車不受此限制。紐約市公校將延後

2個小時開始上課,下課時間照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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