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申訴專員表示,有投訴指房屋署及地政總署處理違例僭建物的投訴時互相推諉,經調查後投訴成立。

申訴專員表示,20038月及9月,投訴人去信要求某分區地政處及規劃署對有關僭建物採取行動,因為僭建物對屋苑住戶的保安構成威脅。兩部門隨即通知房屋署。事件拖延近兩年,在此期間,規劃署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執行管制行動並發出警告,而房屋署及地政總署則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只是等待地段業權人或使用人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或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書。

申訴專員建議房屋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日後應積極共同商議及採取措施,加快對僭建物的管制行動,切勿再找藉口拖延,或觀望其它部門解決問題。

對於申訴專員的批評,房屋署及地政總署昨日聯合發表聲明,指它們已向元朗一個地段的業權人發出法定通告,要求業權人在本年1110日前清拆僭建物,否則將會採取聯合行動清拆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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