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二(2月24日)宣布,對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提起訴訟,指控該校針對猶太裔及以色列籍教職員工營造了一個敵對工作環境,從而違反了聯邦民權法關於反歧視的規定。

美國司法部在周二的一份新聞稿中表示,這項訴訟是由司法部民權司提起的,指控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違反了經修訂的1964年《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第七章的規定。

周二提交的訴狀指控,在2023年10月7日哈馬斯武裝份子襲擊以色列之後,反猶太主義行為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蔓延,而該校未能防止和糾正校園內針對猶太裔和以色列籍員工實施的歧視和騷擾行為,對這部份員工構成了系統性歧視,從而違反了《民權法》第七章的規定,即禁止基於種族、宗教、國籍等因素歧視員工。

訴訟進一步指控,該校因疏忽而放任了針對兩名申訴人及其他受到侵害的猶太裔和以色列籍員工的敵對工作環境存在。

訴狀中列舉了一些事實,如2024年,校方任由反猶太主義騷擾活動在其標誌性建築列奧斯禮堂(Royce Hall)前持續數日。期間猶太人被禁止進入主廣場部份區域,猶太裔教授遭到襲擊,納粹標誌的塗鴉出現在大學建築上。

司法部民權司指控,該校曾經忽視、並且在繼續忽視針對猶太裔及以色列籍員工實施的嚴重、反覆的違規行為,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民權法有關觀點中立的限制。猶太裔及以色列籍教職員工遭受人身威脅,他們的課堂教學受到干擾,他們的工作場所也被張貼上了令人不安的圖像。

訴狀中還指控,猶太裔教授持續遭受同事和學生的排擠與騷擾,而他們的同事和主管不僅未按規定上報這些行為,甚至還參與其中。許多猶太裔和以色列籍員工被迫請假、居家辦公,甚至離職,以躲避敵對的工作環境。

美國第一助理聯邦檢察官比爾‧埃塞利(Bill Essayli)表示:「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在猶太裔員工遭受騷擾時袖手旁觀,未能履行其在全校範圍內實施多元化與平等機會的承諾。聯邦政府有責任介入,確保我們的大學擁有一個無歧視的環境。」

司法部長邦迪(Pam Bondi)也在新聞稿中表示:「根據我們的調查,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管理層涉嫌允許惡毒的反猶主義在校園內滋長,傷害了學生和教職員工。今天的訴訟突出表明,本屆政府司法部堅決反對以一切卑劣形式存在的仇恨和反猶太主義。」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沒有立即對此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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